关于评选航天宏图学生奖、助学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03 阅读:5562次
各学院:
根据《中国地质大学(北京)航天宏图学生奖学金评选实施办法(试行)》(中地大京发〔2021〕115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航天宏图学生助学金评选实施办法(试行)》(中地大京发〔2021〕116号)的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航天宏图学生奖、助学金的申报评审工作,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本次组织评选推荐的项目
(一)航天宏图学生奖学金:10名;其中“航天宏图优秀学生特别奖学金”2名,奖励标准为30000元/人;“航天宏图优秀学生奖学金”8名,奖励标准为20000元/人;
(二)航天宏图学生助学金:44名,资助标准2900元/人。
二、名额分配
(一)航天宏图学生奖学金:每个学院限推荐3名学生(本科生1名、硕士研究生1名,博士研究生1名;科学研究院可推荐硕士、博士研究生各1名);
参评学年内以第一作者且署名单位为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在以下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可不占学院推荐名额。
1.《Remote Sensing of Environment》;
2.《ISPRS Journal of Photogrammetry and Remote Sensing》;
3.《IEEE Transactions on Geoscience and Remote Sensing》。
(二)航天宏图学生助学金: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工程技术学院、信息工程学院、水资源与环境学院、能源学院、地球物理与信息技术学院、海洋学院、数理学院各4名,土地科学技术学院12名。
三、时间安排
12月3日至12月10日,各学院组织做好学生申请、评审、公示、上报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学院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规范工作程序,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做好各项工作;
(二)本次奖、助学金的申请采取线下方式进行,具体填写方式请参照《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填报说明》;
(三)所有学术论文需要提供检索证明,发明专利及获奖需要提供证书的复印件;
(四)航天宏图学生奖学金可与国家奖学金及其他社会类奖学金兼得。
联系人:高浮萍
联系电话:82321933
办公地点:综合办公楼310室
学生工作处
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