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聘教授
特聘教授

面向海内外招聘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学术带头人,形成一批优秀创新团队。

特聘教授实行岗位聘任制,坚持按需设岗、择优聘任、合同管理的原则,聘期一般为3至5年,在聘期内享受相应的薪酬与科研经费资助。

     人事处对特聘教授岗位人选基本条件进行审核,经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报校务会议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