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次人才
高层次人才

学校引聘的高层次人才分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学术领军人才,包括两院院士及海内外相当学术水平的专家。

第二层次:学科带头人,包括国家级重要人才计划入选者(不含青年学者计划),以及具备相当学术水平的优秀学科带头人。

第三层次:优秀青年人才,包括国家级青年人才计划入选者,以及具有相当学术水平的优秀青年人才。

引聘高层次人才,由二级单位审核材料,填写《高层次人才引聘申报表》。二级单位党组织负责审核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情况,二级单位学术委员会负责学术评议和面试。由二级单位党组织和党政联席会讨论并签署推荐意见后,报人才工作办公室。人才工作办公室对拟引聘人才材料进行复审并提请学校人才评价专家组评审与认定,提交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后,报校长办公会议审批。其中,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须到校医院体检合格后办理入校手续。外籍高层次人才体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引聘的高层次人才,聘期一般为五年,其岗位职责、目标任务及相关待遇、工作条件以及合同终止条款等,在聘用合同书中载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