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批权限
(一)请假1天以内,由科室负责人批准;
(二)1天以上5天以下(含5天)由所在单位负责人批准;
(三)5天以上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报人事处审批;
(四)中层干部请假需组织部审核;
(五)产假、婚假需计生办审核;
(六)非教学科研岗的非处级教职工超过5天以上假期需要所在单位主管校领导签字。
二、请销假流程
(一)教职工请假,必须根据所休假期的类别,提前 1-3 天填写好《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教职工请假单》(见附件1),写明请假类别,请假理由及时间,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根据请假单要求在审核单位意见处签字盖章,完整填写请假单后上交到人事处。
(二)教职工休假完毕,应在上班当天内销假并填写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教职工销假单》(见附件2),各单位考勤员要及时对教职工休假情况进行登记,完整填写销假单后上交到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