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科
在编及参编教职工离职办理

一、离职办理流程:

1.教职工应提前一个月向所在二级单位提交书面离职(调动、辞职)申请,二级单位同意后,填写《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教职工离职审批表》。

2.二级单位与教职工进行沟通,了解教职工离职原因,经党政联席会研究后,形成书面报告。将报告同职工离职申请、审批表、简历上报人事科。

3.经学校同意离职的教职工,在办理完教学、科研、资产、房产、办公用房交接等相关事宜后,教职工本人到人事科办理离职和人事关系转移等手续。

4.申请离职的教职工一般应在学校审批同意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离校手续,学校于审批后下个月起停发所有工资待遇。


二、办理地点:综合办公楼623。

三、联系人:曹老师。

四、联系电话:82323182。

五、附件: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教职工离职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