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21年度香江学者计划的通知

各单位及相关个人: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2021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相关要求,现将2021年度“香江学者计划”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香江学者计划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和香港学者协会联合实施。每年选派内地博士到香港指定的大学,在港方合作导师的指导下,以港方大学合约研究人员的身份开展博士后研究,为期2年。资助经费为每人36万元人民币和36万元港币,主要用于支付获选人员在港期间的生活开支、住房补贴、保险及往返旅费等。

2021年度“香江学者计划”计划资助52人

二、申请条件

1.年龄不超过35周岁,政治素养良好,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2.申请人应为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未进站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和在职教学、科研人员(一般应博士毕业3 年以内)。未进站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和在职教学、科研人员可先行申报,获选后再办理博士后进站手续(在职身份的申请人还须其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同意)。

3.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创新能力。

4.具备良好的英语水平。

5.全职在港工作2年

6.专业领域:基础研究、生物医学、信息技术、农业、新能源、新材料、先进制造、经济学、法学、管理学等。

7.此前未获得过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或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

三、申报时间

20212月1日—4月8日。项目岗位在申报系统中列出。

四、申报及遴选程序

申报及遴选程序为个人申请,学校审核,内地与香港组织遴选。具体程序为:

1. 个人申请

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进入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http://www.chinapostdoct or.org.cn/auth/login.html),在“国(境)外交流项目”中选择“香江学者计划”进行申报。申报时须查看申报岗位详情,并按提示要求填写相关申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2.学校审核

学校将对申请人所提交资料进行审核,并提交至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

3.内地与香港组织遴选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组织第一轮专家评审,确定不超过104名候选人;港方对候选人进行第二轮专家评审并确定不超过52名获选人员。

申请人可于5月下旬登录申报系统查询第一轮专家评审结果,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拟于7月对最终评审结果进行核准并印发获选通知。

五、其他相关要求

1.本次“香江学者计划”申报实行网上申报,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2.香江学者计划项目获资助人员需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备案,作为在站博士后人员管理。

3.获资助人员应在资助通知下发之日起6个月内赴香港开始博士后研究工作,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4.获资助人员按照《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博管办〔2013〕77号)和《关于印发“香江学者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博管办〔2011〕92号)中的有关规定管理。

5.申报时未提交博士学位证书的获资助人员,进站时学院、附属医院应核实其学位证书原件。如无学位证书,将取消其获选资格,不得办理进站手续。

 附件: 2021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

  (联系人: 程老师/孟老师,联系电话:82321839/2029)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人事处

                                    2021年1月25日

附件:

gj-2021博士后国际交流项目申报指南.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