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20年国外教育调研访问学者项目遴选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2020年国外教育调研访问学者项目遴选通知》(留金选〔202039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该项目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题选择及人选推荐

  请各单位根据《2020年度国外教育调研重点选题清单》(见附件),结合自身研究优势,提出拟承担选题,并推荐承担具体调研任务的人选。

二、选派类别

  选派类别为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3-6个月。

三、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为留学人员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板凳费、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手续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人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德才兼备,业务精良,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具有较高的调查研究能力和相应的外语水平,能从国际比较的视角认识、把握国内外教育发展过程和热点问题。

  3.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或副处级及以上行政职务,在网上报名时,应提供具体的研究计划书。被推荐人选为管理人员的,其研究计划须与本人工作的领域一致;为研究人员的,原则上应当有与研究计划相关的学术论文发表。

  4.熟悉教育政策的专家学者,所撰写的政策咨询报告曾被教育部采用者优先推荐。教育管理部门、高等教育管理人员或从事有关教育问题的研究人员优先考虑。

  5.被推荐人选应为单位正式工作人员。

  6.已获得正式或意向性邀请信。留学单位由推选单位或个人自行联系。

五、选拔办法

  1.各单位根据研究计划择优确定拟推荐人选,推荐人数不限,1人可选择1-2个选题。

  2.学校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核,经公示后确定推荐人选。

  3.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组织专家对被推荐人选进行评审后确定录取名单。

六、管理与考核

  各单位应采取切实措施,做好行前培训,将思想政治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纳入培训内容,强化目标、过程管理及回国后考核,确保选派效益。被录取人员须按要求完成调研任务,及时通过驻外使领馆向教育部国际司提交调研报告。调研报告被相关司局采用及作用发挥情况,将视为考核重要指标,驻外使领馆将根据其在国外调研期间的表现出具国外调研工作鉴定。

七、其他事宜

  1.请各单位于2020430日前将单位推荐函(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申请人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见附件)的3-7项材料报送至人事处617,学校将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公示。

  2. 推荐人选于2020511日至515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http://apply.csc.edu.cn),网报时申报项目名称请选择“与行业部门合作项目”,可利用合作渠道请选择“国外教育调研访问学者项目”。并于516日前将《申请人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见附件)的1-2项材料报送至人事处617

  联系人:李欣

  联系电话:82322027

附件:20200417103703798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