烘箱安全使用守则

  为了加强高温装置设备的安全管理,防患于未然,在使用烘箱的过程中,使用人必须遵守以下要求:

   1、使用烘箱前,需提前告知实验室管理员,获得批准后方可使用;

   2、使用烘箱时,必须两人及以上在实验室,方可使用烘箱设备,严禁单人在实验室使用烘箱;

   3、使用烘箱必须填写“电热鼓风干燥箱使用记录表”,使用前确认烘箱的供电插 头及灭火设备的位置,确认烘箱是否正常,如有异常应立即向实验室管理人员反馈情况,并暂停使用设备;

   4、依据“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使用人必须在烘箱使用过程中全程值守,每15分钟检查一次,特殊情况需要离开时,必须委托他人代为值守,绝对禁止烘箱使用过程中无人值守的状态;

   5、烘箱结束后,关闭电源,拔掉插头,填写使用记录,确认其冷却至安全温度后方可离开。

   6、如果出现紧急情况,立即通告实验室管理员,电话:18601105424

  

  辐射与环境实验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