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地地质与海洋矿产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024年度开放基金发布以来受到广泛关注,根据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管理办法及专家评审意见,决定对7项项目进行资助,见后附列表。
一、项目实施与管理
1、资助期限:资助项目研究期限为2年,为2025年1月至2026年12月。
2、寄送申请书:请各位负责人在11月20日前寄送纸质版申请书至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二、课题管理
1、获得资助的项目负责人在承担基金课题期间为本实验室客座研究人员。申请者需按要求定期(一年)向本室提交工作进展情况,对经费使用不当或难以继续完成者,将予以纠正或停止资助。资助课题结束后,应在一个月内报送结题报告及相关材料。
2、承担者无故中断研究工作,应退赔已开支经费。因客观原因课题不能按期完成,经承担者提出申请,由本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同意后,可适当延长工作期限。
三、经费管理
申请者按课题研究计划提出经费使用计划,由实验室按计划和课题进展情况分批将经费划拨到申请者所在单位财务部门。
四、结题条件和成果管理
1、利用开放基金完成的研究成果,其知识产权为本实验室和研究者单位共有,项目成果的第一完成人(或第一作者) 和通信作者的完成单位必须标注: “极地地质与海洋矿产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Key Laboratory of Polar Geology and Marine Mineral Resources (China University of Geosciences, Beijing), Ministry of Education]”。
2、所发表论文须注明:极地地质与海洋矿产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项目(编号:XXX),[Supported by open foundation project of the Key Laboratory of Polar Geology and Marine Mineral Resources (China University of Geosciences, Beijing), Ministry of Education(Number: XXX)]。若为专著,需在专著封面注明:极地地质与海洋矿产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及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海南研究院联合开放基金资助项目(编号:XXX)。
3、符合上述结题条件的开放课题,可向实验室申请结题,填写结题报告,同时提交项目研究报告和所发表论文等材料各2份。
4、申请者应及时发表研究成果,在结题时课题主要研究成果应已公开发表。课题结题由实验室组织同行专家根据课题总结报告及提交的支撑材料进行评审,结论将通知申请者及其所在单位。获“优”课题的申请者再次申请实验室开放课题,实验室将予以优先考虑或加大项目经费支持力度。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邮政编码:100083
电子邮件: wangrui@cugb.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