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海南研究院联合教育部极地地质与海洋矿产重点实验室2024年校内培育项目申报通知》的要求,研究院和重点实验室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了严格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布如下:
获资助项目名单
本次评审共资助20项,项目涵盖极地与海洋基础地质、古海洋古气候演化、战略矿产资源形成机制、综合探测技术及深海采矿装备等领域,每项资助金额为4万元。获资助的具体项目和负责人名单见附件1。
项目实施与管理
1、资助期限:资助项目研究期限为2年,自2024年11月至2026年10月。
2、任务书签署:请各项目负责人尽快完成项目任务书的签署,并将纸质版报送至综合科研楼616办公室。
3、中期检查和结题要求:项目执行期间,需每年提交工作进展报告。项目结题时需提交结题报告及研究成果,实验室将组织同行专家进行评审。
经费管理
项目经费由海南研究院与重点实验室共同管理,申请者需按预算合理使用经费,并按要求报销。具体细则参见附件2《经费管理办法》。
研究成果与发表要求
1、成果标注:研究成果发表时须标注“极地地质与海洋矿产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Key Laboratory of Polar Geology and Marine Mineral Resources (China University of Geosciences, Beijing), Ministry of Education]和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海南研究院 [Hainan Institute of China University of Geosciences, Beijing]”。
2、成果提交:在研究结束后一个月内,提交项目研究报告、发表论文等材料各2份。
3、优质成果支持:评审获得“优”的项目,在再次申请实验室开放基金时将优先考虑或加大经费支持。
感谢各位申请人的积极参与,期待在未来的研究工作中共同推动极地地质与海洋矿产领域的创新与发展。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海南研究院
极地地质与海洋矿产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2024年11月11日
附件1
序号 | 课题名称 | 资助方向 | 申请人 |
1 | 西北冰洋晚第四纪沉积物年代学研究 | 极地与海洋基础地质过程与演化 | 时美楠 |
2 | 晚古生代冰期古海洋与生命协同演化 | 高分辨率古海洋与古气候演化 | 房强 |
3 | 中新世以来南太平洋西风带的演化特征及机制 | 高分辨率古海洋与古气候演化 | 盖聪聪 |
4 | 琼东南盆地海马冷泉区微生物多样性研究 | 海洋战略矿产资源形成机制 | 崔鸿鹏 |
5 | 海平面升降和海流对沉积物从陆到深海搬运路 | 海洋战略矿产资源形成机制 | 徐杰 |
6 | 渤海湾盆地古近纪热事件的差异性及其控油气作用 | 海洋战略矿产资源形成机制 | 兰晓东 |
7 | 西湖凹陷裂陷期结构与原型盆地恢复 | 海洋战略矿产资源形成机制 | 张朋 |
8 | 南海北部重点海域水合物动态成藏过程研究 | 海洋战略矿产资源形成机制 | 白辰阳 |
9 | 极地钻探孔壁稳定原理与调控方法 | 极地与海洋综合探测技术 | 刘永升 |
10 | 北极东北航道冰情状况及船舶事故特征关联分 | 极地与海洋综合探测技术 | 颜钰 |
11 | 动力学海冰对北极海冰及环流数值模拟影响的研究 | 极地与海洋综合探测技术 | 李逸文 |
12 | 复杂空间形态扬矿立管流固耦合力学分析及其优化设计 | 深海采矿装备与技术 | 曹华德 |
13 | 南海浅层气储层出砂机理及其影响因素研究 | 深海采矿装备与技术 | 王欢欢 |
14 | 深海多金属结核水平旋转式采集试验与数值模 | 深海采矿装备与技术 | 魏定邦 |
15 | 东北印度洋珊瑚稳定氧碳同位素重建研究 | 海岸带地质与海洋生态环境 | 钱娜 |
16 | 深海多金属结核开采过程对上层海洋的环境影响研究 | 海岸带地质与海洋生态环境 | 王思远 |
17 | 渤海南岸全新世海陆交互沉积高分辨率释光年 | 海岸带地质与海洋生态环境 | 李琰 |
18 | 北部湾附近海域海洋真菌分离和活性化合物筛选 | 其他与海洋和极地相关的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及工程技术研发等方向 | 徐秀丽 |
19 | 火山过程与陆缘裂谷盆地构造-沉积充填的交互 | 其他与海洋和极地相关的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及工程技术研发等方向 | 陈贺贺 |
20 | 海洋宝石矿物来源、宿主种属及生态系统变化研究基于微区分析和机器学习的方法 | 其他与海洋和极地相关的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及工程技术研发等方向 | 赵伊 |
晚第四纪南极半岛与南大西洋古环境演化 | 顾芳 |
附件2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海南研究院自设项目经费管理细则
由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海南研究院经费支撑的开放基金面上项目,实行经费包干制。项目申请人应当本着科学、合理、规范、有效的原则申请资助额度,无须编制项目预算。
根据海南省及崖州湾科技城统一要求,海南研究院经费需在琼使用,因此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需严格遵守以下要求:
1、相关项目经费不予外拨,由海南研究院协助项目申请人报销;
2、相关项目经费支付人员劳务费用时,须支付至领取劳务报酬人本人开户行在海南省范围内的银行卡账户;
3、用于支付人员劳务费用不得超过项目经费总额的20%;
4、必要的差旅费用可根据实际情况报销,不受经费在琼使用限制;
5、立项后经费一次性拨付,经费拨付当年(2024年)的11月30日前需执行完毕,未能执行额度将予以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