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地地质与海洋矿产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是教育部在海洋极地领域部署的重要研究平台,依托单位为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实验室瞄准海洋与极地前沿科学问题,创新极地地质与海洋矿产研究理论,突破勘探开发关键技术,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全面提升我国极地地质与海洋矿产理论研究与关键技术及设备的核心竞争力。为了促进这一领域的基础和应用研究水平及学术交流,实验室设立开放基金,吸引和资助国内外优秀学者和科技工作者,促进交叉学科和新兴学科的形成和发展,培养造就高层次创新人才,提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水平。
一、开放基金资助类型及范围
开放基金主要资助在极地地质与海洋矿产领域具有创新性及应用前景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项目。2024年计划资助5项,每项2万元。研究年限为2年,起止时间为2025年1月至2026年12月。
二、主要资助方向
1、极地与海洋基础地质过程与演化
2、高分辨率古海洋与古气候演化
3、海洋战略矿产资源形成机制(含深海矿产、水合物、油气资源等)
4、极地与海洋综合探测技术(含遥感与地球物理方向)
5、极地与海洋钻探设备与技术
6、深海采矿装备与技术
三、申请对象
1、申请人为非实验室固定人员,年龄在45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或45岁以上具有正高职称的研究人员,其他申请人需有二名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科研人员书面推荐;
2、具有一定的研究经历和研究基础,近三年发表过与资助方向相关高水平论文;
3、申请项目拟解决的科学问题明确、重点突出,有创新学术思想,研究路线和技术方案可行,考核目标明确;
4、鼓励申请人与本实验室科研人员联合申请。
四、申请程序
申请阶段采用无纸化受理,请于2024年10月25日前将申请书电子版(附件1)发送指定邮箱,包括申请书word版、签字盖章后的扫描件pdf版。课题立项后再寄送纸质版申请书,并签署任务书。申请资助的研究课题应围绕本指南资助领域,并同意第五、六、七条管理办法。
五、课题管理
1、获得资助的项目负责人在承担基金课题期间为本实验室客座研究人员。申请者需按要求定期(一年)向本室提交工作进展情况,对经费使用不当或难以继续完成者,将予以纠正或停止资助。资助课题结束后,应在一个月内报送结题报告及相关材料。
2、承担者无故中断研究工作,应退赔已开支经费。因客观原因课题不能按期完成,经承担者提出申请,由本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同意后,可适当延长工作期限。
六、经费管理
申请者按课题研究计划提出经费使用计划,由实验室按计划和课题进展情况分批将经费划拨到申请者所在单位财务部门。
七、结题条件和成果管理
1、利用开放基金完成的研究成果,其知识产权为本实验室和研究者单位共有,项目成果的第一完成人(或第一作者) 和通信作者的完成单位之一必须标注: 极地地质与海洋矿产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Key Laboratory of Polar Geology and Marine Mineral Resources (China University of Geosciences, Beijing), Ministry of Education]。
2、在所属学科领域重要学术期刊发表或已接收论文1篇以上,申请书中注明发表国际SCI的优先考虑资助。所发表论文须注明:极地地质与海洋矿产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项目(编号:XXX),[Supported by open foundation project of the Key Laboratory of Polar Geology and Marine Mineral Resources (China University of Geosciences, Beijing), Ministry of Education(Number: XXX)]。若为专著,需在专著封面注明:极地地质与海洋矿产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及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海南研究院联合开放基金资助项目(编号:XXX)。
3、符合上述结题条件的开放课题,可向实验室申请结题,填写结题报告,同时提交项目研究报告和所发表论文等材料各2份。
4、申请者应及时发表研究成果,在结题时课题主要研究成果应已公开发表。课题结题由实验室组织同行专家根据课题总结报告及提交的支撑材料进行评审,结论将通知申请者及其所在单位。获“优”课题的申请者再次申请实验室开放课题,实验室将予以优先考虑或加大项目经费支持力度。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白辰阳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邮政编码:100083
电子邮件: baicy@cugb.edu.cn
附件1:极地地质与海洋矿产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申请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