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届MBA学生预答辩通知(一)
发布时间:2023-02-14 作者:[307经管学院(专)]王立娜 阅读:0次
各位MBA导师、同学:
按研究生院和学院相关规定和要求,MBA中心计划在3月11日和(或)3月12日举行预答辩。
【1】凡计划申请本年度6月或8月正式答辩的同学均需参加并通过本次预答辩。请确保正式答辩时已通过中期考核满6个月。
【2】所有参加的同学首先需通过中心的预答辩后方可统一送盲审,盲审通过后方可申请正式答辩。若不通过,则6个月后方可再次申请参加预答辩。
【3】其他相关要求请查阅《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及答辩工作暂行规定》《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暂行规定》》等相关文件。
【4】本次预答辩的其他要求和具体安排待确定人数后再行安排。
各位导师应严格审核学生论文,把控论文质量,认为确已达到学位论文要求后,将学生信息报给MBA中心,截止时间为【3月5日】。
经济管理学院MBA中心
2023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