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健康教育
●预防接种
●0-6岁儿童健康管理
●孕产妇健康管理
●老年人健康管理
●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 (包括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
●结核病患者管理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
●中医药健康管理
●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
●卫生计生监督协管
●免费提供避孕药具
●健康素养促进行

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服务内容
1.免费为签约居民建立健康档案。
2.为居民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签约居民可选择家医团队,获取健康教育信息。
3.动态更新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办理档案迁入、迁出。
4.为签约居民提供医联体医院的预约转诊便利。
联系电话:010-82323658

二、健康教育
服务内容
1.宣传普及《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公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
2.对青少年、妇女、老年人、残疾人、0~6 岁儿童家长等人群进行健康教育。
3.开展合理膳食、控制体重、适当运动、心理平衡、改善睡眠、限盐、控烟、限酒、科学就医、合理用药、戒毒等健康生活方式和可干预危险因素的健康教育。
4.开展心脑血管、呼吸系统、内分泌系统、肿瘤、精神疾病等重点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和结核病、肝炎、艾滋病等重点传染性疾病的健康教育。

三、预防接种
服务内容
1.及时为辖区内所有居住满3个月及以上的0-6岁儿童,建立预防接种证和预防接种卡等儿童预防接种档案。
2.采取现场、电话预约、微信群和公众号等多种方式,通知儿童监护人,告知接种疫苗的种类、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
3.每季度对辖区内儿童的预防接种卡核查和整理1次,查缺补漏,并及时进行补种。
4.根据《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对适龄儿童进行常规接种。
5.对重点人群进行应急接种或疫苗强化免疫接种。
6.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理。如发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接种人员应按照《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的要求进行处理和报告。
联系电话:010-82320162

四、0-6岁儿童管理
服务内容
1.新生儿访视:出院后7日内和出生后 28~30 日内进行访视,高危新生儿加访一次。
2.儿童健康体检:在婴幼儿3、6、8、12、18、24、30、36月龄时分别进行1次,共 8 次。
3.血常规检测:在婴幼儿6-8、18、30 月龄时分别进行 1 次。
4.听力筛查:在 婴幼儿8、12、24、36 月龄时分别进行 1 次。
5.神经心理发育检查:在婴幼儿8~9月龄时进行1次,有高危因素的在3~5月龄时加做一次。
6.对健康管理中发现的有营养不良、贫血、单纯性肥胖等情况的儿童应当分析其原因,给出指导或转诊的建议。对心理行为发育偏异、口腔发育异常(唇腭裂、诞生牙)、龋齿、视力低常或听力异常儿童等情况应及时转诊并追踪随访转诊后结果。
联系电话:010-82320162

五、孕产妇管理
服务对象及内容:
辖区内常住孕产妇
母子健康手册建立

联系电话:010-82335040

六、老年人健康管理
服务内容
1.为65岁及以上签约老年人免费建立健康档案,提供健康咨询。
2.为65岁及以上签约老年人每年提供1次免费体检服务,包括: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健康指导。
3.为签约老年人提供生活自理能力评估。
4.北京户籍60岁及以上的签约老年人可享受免费的流感疫苗注射。
5.为签约老年人提供脑健康筛查服务。
6.为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评估和健康服务。
联系电话:010-82323658

七、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
服务内容
1.筛查:
(1)对辖区内 30岁及以上常住居民,每年为其免费测量一次血压(非同日三次测量)。
(2)对工作中发现的 2 型糖尿病高危人群进行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建议其每年至少测量 1 次空腹血糖,并接受医务人员的健康指导。
2.随访评估:
(1)对原发性高血压患者,每年要提供至少 4 次面对面的随访。
(2)对确诊的 2 型糖尿病患者,每年要提供至少 4 次面对面随访。
3.分类干预和健康体检:门诊就诊时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采取分类干预,并开展健康体检。
4.健康教育:建立高血压小组、糖尿病小组,免费开展如讲座、微信群同伴教育等小组活动,提高慢病患者的自我管理水平和技能。
联系电话:010-82323658

八、肺结核健康管理
服务对象:
辖区内确诊常住肺结核患者
联系电话:
010-82323686


九、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
1.服务对象:辖区内常住居民中诊断明确、在家居住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可以享受到健康管理服务。主要包括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精神障碍。
2。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可以享受以下健康管理服务
(1)患者信息管理:在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纳入管理时,由家属提供或直接转自原承担治疗任务的专业医疗卫生机构的疾病诊疗相关信息,及时为患者进行一次全面评估,为其建立居民健康档案,按照要求填写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个人信息补充表。
(2)对应管理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每年至少随访4次。
(3)根据患者的危险性评估分级、社会功能状况、精神症状评估、自知力判断,以及患者是否存在药物不良反应或躯体疾病情况,对患者进行分类干预。
(4)在患者病情许可下,征得监护人与(或)本人同意后,每年进行1次健康检查,可与随访相结合。内容包括一般体格检查、血压、体重、血常规(含白细胞分类)、转氨酶、血糖、心电图。
联系电话:010-82323686

十、中医药健康管理
服务内容
1.结合老年人健康体检和慢性病患者管理,每年为 65 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 1 次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内容包括中医体质辨识和中医药保健指导。
2.配合儿保医生在儿童 6、12、18、24、30、36 月龄时,对儿童家长进行儿童中医药健康指导。
3.运用中医“治未病”理论和方法,配合家医团队开展中医高血压、糖尿病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
4.应用中医药技术方法,配合妇产医生开展孕产妇中医健康管理服务。
5.每年向辖区居民提供中医药及康复宣教和义诊咨询活动。
联系电话:010-82323658

十一、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
服务内容
1、建立健全报告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制度,协助开展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和处置。
2、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网报。发现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及时进行网络直报;报告病例有误,或疾病转归、诊断发生变化时,及时订正、补报;避免漏报。
3、协助开展疫源地处理。对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采取隔离、医学观察等措施,协助开展消毒隔离、应急接种、预防性服药、应急药品和防护用品分发等工作。
4、开展传染病相关教育培训。根据辖区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和特点,开展相关知识技能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联系电话:010-82323686

十二、卫生计生监督协管
服务内容
1.食源性疾病及相关信息报告
发现或怀疑有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及时报告。
2.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
协助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对农村集中式供水、城市二次供水和学校供水进行巡查,协助开展饮用水水质抽检服务,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协助有关专业机构对供水单位从业人员开展业务培训。
3.学校卫生服务
协助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定期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开展巡访,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报告;指导学校设立卫生宣传栏,协助开展学生健康教育。协助有关专业机构对校医(保健教师)开展业务培训。
4.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
协助定期对辖区内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开展巡访,发现相关信息及时向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报告。
5.计划生育相关信息报告。
协助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定期对辖区内计划生育机构计划生育工作进行巡查,协助对辖区内与计划生育相关的活动开展巡访,发现相关信息及时报告。
联系电话:010-82323686

十三、免费提供避孕药具
服务内容
1.为社区育龄群众提供免费避孕药具,让更多群众享受到国家提供的免费生殖健康服务。
2.免费药具的种类有:避孕套和避孕膜
联系电话:010-82320162

十四、健康素养促进行动
服务内容
1.健康素养促进项目:国家开展此项目主要是侧重提高居民健康素养水平,主要开展全人群健康科普宣传,建设健康促进县(区)、健康促进医院和戒烟门诊建设,降低15岁及以上人群烟草使用流行率,监测健康素养和烟草流行水平,提供12320热线咨询服务等。
2.健康素养:被国际公认为是维持全民健康的最经济有效的策略,能将防病关口提前,提高健康素养可以显著降低慢性病医疗花费和改善健康格局。
3.每年做相关宣传活动(包括折页、小册子、海报等纸质发放及科普视频、图文等电子资料在微信公众号、邮箱等处播放)、开展一定数量的健康讲座、开展卫生日义诊咨询活动,教职工及居民可免费获取资料并参加活动。
4.日常门诊:根据患者所患疾病,开展个体化健康宣教,对吸烟患者开展戒烟宣教。
联系电话:010-823236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