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中国地质大学(北京)首批研究生导学思政工作室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1-06 阅读:478次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扎实推进学校新时代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5-2030年),全面提升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质效,根据《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导学思政工作室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中地大京党发〔2025〕89号)文件精神,现面向全校开展首批研究生导学思政工作室培育创建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培育创建研究生导学思政工作室,旨在以导学关系为基础、以导学思政为路径、以工作室为载体,全面发挥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在学术指导、科研训练、人文关怀和平等合作中构建和谐的导学关系,提升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创新性和实效性,助力研究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二、建设任务
研究生导学思政工作室应结合研究方向、学生特点和发展需求,聚焦研究生教育培养中的实际问题,拟定建设目标、组建工作团队、制定具体方案,在培育创建周期内积极开展理论学习、学术科研、实习实践、身心健康、职业发展和生活关爱等丰富的思政育人活动,形成一定的工作成效、育人成果和示范效应。
三、立项数量
首批拟立项5个校级示范工作室、5个校级培育工作室和若干院级支持工作室,培育创建周期为2026年1月至2027年12月(2年)。
四、申报要求
(一)人员要求
研究生导师自愿申报,按要求组建师生团队(10-30人),所有成员均应具备良好的政治素养、道德品质和科研能力,无违法违纪行为或学术不端记录,且需符合以下条件。
1.工作室首席1人,应为具有3年(含)以上研究生教育教学经验的全职研究生导师,至少完整指导过一届研究生且均顺利毕业,主持过师生合作项目,本人曾获得校级(含)以上荣誉奖项且所带学生团体或个人曾获得市级(含)以上荣誉奖项。
2.工作室教师成员3-10人,其中至少含1名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应为与首席在同一学术团队或相近研究方向的研究生指导教师,或首席所属单位的研究生辅导员,或其他与导学团队关系紧密的管理干部。
3.工作室学生成员比例不低于60%,且应尽量覆盖到研究生学段的每个年级,其中在读全日制研究生成员不少于3名,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不少于1名。
4.工作室可根据需要聘任研究生培养或思政教育方面的专家顾问不超过2名,但专家顾问的相关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如非基于工作室培育创建而产生,不计入工作室业绩。
5.工作室所有成员只能主持或参与一个导学思政工作室;除转专业、毕业离校或调岗、离职外,工作室成员不得中途退出;在一个建设周期内,同一学术团队或相近研究方向,不能同时培育创建多个导学思政工作室。
6.已获评“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或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强国行”专项团队等荣誉奖项的团队负责人不再作为工作室首席重复立项。
(二)命名要求
工作室可自行命名,可采用首席姓名、学术研究方向或工作室建设特色等元素,应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且一个建设周期内不得随意更换名称。
(三)方案要求
工作室应具备一定的建设基础,并对照培育创建参考指标(附件1),提出明确的建设思路和预期目标,制定详细的建设方案与实施举措,拟定经费预算与执行计划。
四、申报流程
(一)组队申报
拟申报导学思政工作室的研究生导师自愿组队,明确首席和师生成员,拟定建设规划并进行充分论证,填报《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导学思政工作室申报书》(附件2),并可根据需要另附支撑材料(不限字数,可配图表)。
(二)院级初审
申报书和支撑材料经首席所属二级党组织初审并签署具体的推荐意见,于12月1日(周一)17时前将电子版发送至xgc@cugb.edu.cn,纸质版报送至综合办公楼305。
(三)校级评审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协同研究生院等相关单位,采取书面评审或现场答辩等形式组织联合评审,经公示无异议后,公布首批研究生导学思政工作室培育创建名单。
五、经费保障
1.学校对校级示范工作室予以1万元/年经费支持,对校级培育工作室予以0.5万元/年经费支持,院级支持工作室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自筹经费。
2.工作室支持经费主要用于日常运行、学术研讨、参观访学、培训交流、团队建设或购置图书资料、举办育人活动等,严格遵守学校财务和内控管理制度。
六、管理与验收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协同研究生院,定期对批准立项的校级示范和校级培育工作室开展中期检查和期满验收,并根据检查验收情况,分批拨付支持经费。
院级支持工作室的管理与验收工作,参照校级工作室实行,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具体负责。
1.签约启动
公布立项后,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与工作室首席签订三方协议,进一步明确预期目标、建设计划、预算方案等细节,拨付总支持经费的1/4作为启动经费。
2.中期检查
中期检查时,重点考察阶段建设进展、预算执行情况及下一阶段建设计划。中期检查合格的,拨付总支持经费的1/2;中期检查不合格,但延期2个月后二次检查合格的,拨付总支持经费的1/4;二次检查仍不合格的,不再拨款。
3.期满验收
期满验收时,重点考察建设举措、成效、影响力及预算执行情况。中期检查(含二次检查)合格并通过期满验收的工作室,全额拨付剩余的支持经费。中期检查(含二次检查)合格,但未通过期满验收的工作室,暂不拨付尾款。延期半年后再次组织二次验收合格后,尾款减半拨付。二次验收仍不合格的工作室,不再拨付尾款且暂停一轮立项申报资格。
六、成果转化与激励
1.获批校级示范工作室并通过期满验收,视为完成一项校级研究生思政育人教改专项重点项目;获批校级培育工作室并通过期满验收,视为完成一项校级研究生思政育人教改专项一般项目。
2.一次性通过期满验收的校级工作室,可参评校级研究生优秀指导教师(团队)、优秀导学团队,相关教育教学成果可参评校级研究生教学成果奖。
3.一次性通过期满验收的院级支持工作室,在下一轮校级示范和培育工作室申报立项中,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未尽事宜,详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或研究生院。
联系人:王老师 高老师
联系电话:82323352 82321953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研究生院
202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