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教育部第四批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26 阅读:962次
各学院党委(党总支):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四批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23〕17号,以下简称《通知》),学校定于近期开展第四批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项目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请创建“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条件
本次申报单位为各学院学生党支部。要按照《通知》要求和《第四批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基层党支部)》(见附件1)明确的主要任务,严格做到“七个有力”。
重点符合下列条件:
1.学生党支部或师生联合党支部原则上至少成立 1 年,且在 2 年建设周期内保持稳定。
2.党的十八大以来,党支部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切实增强党支部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着力发挥在政治引领、规范党的组织生活、团结凝聚学生、促进所在单位中心工作等方面的主体作用,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针对性和亲和力强,在专业、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
3.近 3 年来,党支部或党支部书记曾获得校级(含)以上党组织的重要表彰,或在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中连续获得“好”或相应等次;至少 1 名支部成员获评省部级(含)以上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师德典型、最美大学生、全国大学生年度人物、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学生党支部在推进思想教育、专业学习、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就业创业等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4.近 3 年来,党支部在党建和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突出问题,未发生过影响安全稳定的重大事件;党支部成员及支部所在单位人员未出现违法违纪、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所在学校的各级党组织在已开展的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验收工作中未出现“验收不予通过”情况。
5.有条件在建设期达到《第四批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基层党支部)》所列要求。
6.本项目与第三批全国高校“研究生样板党支部”不可兼报。
二、申报数量
各学院积极申报,重点推荐1-2个党建工作样板支部。
三、申报程序
各学院党委(党总支)要高度重视,积极动员,认真组织开展申报工作,做好内部审核把关。党委学生工作部将组建专家组对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评议,择优确定最终推荐名单。
参与申报的各学生党支部按照《任务指南》(附件1)规定,填写《第四批党建“双创”工作申报书》(附件2)。以学院为单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ugbxgc@126.com,纸质版(双面黑白打印、简装),签字盖章后提交至综办310办公室,校内申报截止时间:10月30日(周一)下午5点。
联系人: 黄爽
联系电话:82322124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3年10月26日
附件1:第四批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基层党支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