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学生工作先进集体、 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30 阅读:1063次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工作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学生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中地大京党发〔2022〕27号),评选2021年度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1.“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评选不超过2个。
2.“共青团工作先进个人”评选不超过2人。
二、参评条件
详见《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学生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中地大京党发〔2022〕27号)第五条、第十条规定。
三、评选程序
符合参评条件个人或集体自愿申报,学院党委初审推荐,党委学生工作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审,报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拟定获奖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获奖集体及个人名单。
四.评选要求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本次评优工作,结合日常工作表现择优推荐。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在疫情防控、建党百年庆祝活动、冬奥志愿者工作等重大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
2.评优申报材料(附件1《2021年度学生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申报表》、附件2《2021年度学生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申报汇总表》以及相关支撑材料)以学院为单位,于2022年4月1日(周五)17时前将电子版发送至xgc@cugb.edu.cn,纸质版材料经学院党委签章后送至综合办公楼311室。
联系人:王冠利
联系电话:010-82322690。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