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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公告(一)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2017 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公告(一) 各位考生: 我校2017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1月10日-3月10日,具体公告如下: 1、报考前请认真阅读我校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招生目录,了解博士研究生招生相关政策。 2、2017年1月10日-3月10日,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及缴费,未缴费者报名无效,请考生点击页面右上角“博士网报”,注册学信网账号并登录报名。 在报名中成功提交报考信息的考生,牢记自己注册的用户名和设置的“密码”,以及网上报名系统给定的“报名号”。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博士研究生入学报名考试费为200元/人,考生务必于网上报名期间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支付报考费,逾期不予补交,报名无效。 4、请考生在提交信息和进行网上支付报考费前,务必认真核准填报信息。考生未按要求填报信息,报名无效,已支付的报考费不予退还。 5、重复报名的考生将以考生提交的“2017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为准,若考生提交的材料与网上报名信息不符,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6、我校不提供往年博士入学考试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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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17年硕士招生目录(全日制与非全日制)
附件: 20161019154458194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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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17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6〕8号)文件精神及及学校相关文件的精神要求,经各学院对申请我校的推荐免试研究生组织的资格审查、面试、复试等环节的考核,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核,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批,现就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17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期为10月28日至11月10日(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家长、教师及社会各界人士若对我校2016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工作存有质疑或对拟录取学生存有质疑,可向我校纪检监察部门(电话:010-82322309)、研招办(电话:010-82322323)及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216进行投诉监督举报,也可发送邮件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箱,研招办电子邮箱地址:pgh@cugb.edu.cn。   特别提示:此名单为拟录取名单,需要上报北京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并经2017年北京教育考试院审查和教育部全国录取联合检查通过后方可确定为正式录取名单。凡被举报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的考生,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6年10月28日   附件:2017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 姓名 学院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复试成绩 备注 魏权 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 070901 矿物学、岩石学、矿床学 86.0   彭晓迪 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 0818Z2 ★资源与环境遥感 88.0   侯昌海 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 070901 矿物学、岩石学、矿床学 87.0   张铁英 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 070904 构造地质学 90.0   李媛 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 070905 第四纪地质学 89.0   万云鹏 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 070902 地球化学 88.0   张沫 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 081802 地球探测与信息技术 85.0   孙渺 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 081801 矿产普查与勘探 88.0   赵凯培 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 070901 矿物学、岩石学、矿床学 89.0   陈奇 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 070901 矿物学、岩石学、矿床学 89.0   李林凤 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 070902 地球化学 92.0   肖思祺 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 070904 构造地质学 87.0   魏萌 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 0818Z2 ★资源与环境遥感 85.0   段轶仁 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 070902 地球化学 92.0   叶春林 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 070904 构造地质学 90.0   徐星 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 081802 地球探测与信息技术 87.0   叶希青 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 070902 地球化学 92.0   侯春儒 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 070904 构造地质学 89.0   张茂兰 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 0818Z2 ★资源与环境遥感 89.0   吴园玲 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 081802 地球探测与信息技术 88.0   闫佳鑫 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 070904 构造地质学 88.0   任蓓 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 081802 地球探测与信息技术 90.0   陶洁 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 0818Z2 ★资源与环境遥感 89.0   黄旭红 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 0818Z2 ★资源与环境遥感 86.0   秦昭 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 070903 古生物学与地层学 90.0   李博 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 070902 地球化学 92.0   康磊 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 081801 矿产普查与勘探 87.0   胡阳鸣 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 070901 矿物学、岩石学、矿床学 88.0   董朋生 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 081801 矿产普查与勘探 88.0   赵智慧 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 070902 地球化学 93.0   庞世琦 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 070902 地球化学 92.0   张润宙 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 070901 矿物学、岩石学、矿床学 85.0   马静 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 081801 矿产普查与勘探 89.0   周子琦 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 070901 矿物学、岩石学、矿床学 91.0   侯宛苓 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 070902 地球化学 90.0   吕嘉雪 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 070902 地球化学 89.0   王树树 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 081801 矿产普查与勘探 86.0   郭梦需 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 070901 矿物学、岩石学、矿床学 87.0   于洋 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 070902 地球化学 92.0   方浩 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 070903 古生物学与地层学 89.0   孙盼飞 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 070901 矿物学、岩石学、矿床学 87.0   王婷 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 070902 地球化学 90.0   赵丁一 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 070901 矿物学、岩石学、矿床学 85.0   王仕林 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 070901 矿物学、岩石学、矿床学 90.0   张培 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 070901 矿物学、岩石学、矿床学 88.0   左荃文 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 070901 矿物学、岩石学、矿床学 88.0   李华伟 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 081801 矿产普查与勘探 87.0   韩续 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 081801 矿产普查与勘探 86.0   唐演 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 070901 矿物学、岩石学、矿床学 89.0   陈柳伊 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 070902 地球化学 88.0   金天杰 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 081801 矿产普查与勘探 92.0   高雷 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 070901 矿物学、岩石学、矿床学 89.0   顾雪 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 081801 矿产普查与勘探 89.0   高天 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 070904 构造地质学 95.0   魏博雯 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 070901 矿物学、岩石学、矿床学 91.0   王耀润 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 0818Z2 ★资源与环境遥感 88.0   陈泓羽 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 070901 矿物学、岩石学、矿床学 90.0   巩凌霄 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 070904 构造地质学 91.0   杨张瑜 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 0818Z2 ★资源与环境遥感 88.0   万若琪 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 070902 地球化学 91.0   赵博轩 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 0818Z2 ★资源与环境遥感 87.0   卿力元 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 070902 地球化学 92.0 支教团 门利延 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 070903 古生物学与地层学 88.0   袁亚丽 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 070903 古生物学与地层学 93.0   胡文慧 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 070901 矿物学、岩石学、矿床学 94.0   夏庆银 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 070901 矿物学、岩石学、矿床学 94.0   万能 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 070904 构造地质学 92.0   朱银冰 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 070904 构造地质学 92.0   谌宇 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 070901 矿物学、岩石学、矿床学 92.0   苏科宇 工程技术学院 081803 地质工程 87.0   曹磊 工程技术学院 083700 安全科学与工程 74.0   王璟诚 工程技术学院 083700 安全科学与工程 81.0   杨海静 工程技术学院 081803 地质工程 86.0   柯霄 工程技术学院 083700 安全科学与工程 76.0   张满 工程技术学院 080200 机械工程 90.0   章俨 工程技术学院 080200 机械工程 89.0   李佳妮 工程技术学院 083700 安全科学与工程 79.0   舒登峰 工程技术学院 080200 机械工程 91.0   袁广 工程技术学院 081803 地质工程 82.0   李玉涛 工程技术学院 081400 土木工程 87.0   石倩 工程技术学院 081400 土木工程 87.0   张蔷 工程技术学院 083700 安全科学与工程 76.0   王晶 工程技术学院 083700 安全科学与工程 76.0   于国欣 工程技术学院 081400 土木工程 88.0   陈维鹏 工程技术学院 081803 地质工程 84.0   张重阳 工程技术学院 083700 安全科学与工程 70.0   马京缘 工程技术学院 081803 地质工程 80.0   邹家琦 工程技术学院 081803 地质工程 81.0   朱文茜 工程技术学院 081803 地质工程 88.0   彭剑康 工程技术学院 081803 地质工程 74.0   钱峰 工程技术学院 081803 地质工程 84.0   蒋永亨 工程技术学院 081400 土木工程 87.0   张俊夫 工程技术学院 081803 地质工程 85.0   李旭方 工程技术学院 081803 地质工程 83.0   田青 工程技术学院 081803 地质工程 83.0   钟海晨 工程技术学院 081803 地质工程 85.0   夏子炜 工程技术学院 080200 机械工程 87.0   张昆祥 工程技术学院 081400 土木工程 87.0   石超 工程技术学院 081400 土木工程 87.0   葛紫微 工程技术学院 081803 地质工程 86.0   马传浩 工程技术学院 081400 土木工程 87.0   徐金亮 工程技术学院 081803 地质工程 79.0   李雪峰 工程技术学院 081803 地质工程 86.0   李静 工程技术学院 081400 土木工程 87.0   罗惠泽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080500 材料科学与工程 85.0   郝文帅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080500 材料科学与工程 82.0   王明政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080500 材料科学与工程 84.0   白李琦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080500 材料科学与工程 91.0   陈爽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080500 材料科学与工程 90.0   何培杰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080500 材料科学与工程 86.0   任天宇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080500 材料科学与工程 93.0   陈辰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080500 材料科学与工程 88.0 支教团 纪宁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080500 材料科学与工程 90.0   赵雅静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080500 材料科学与工程 92.0   肖潇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080500 材料科学与工程 87.0   李一曼 信息工程学院 081600 测绘科学与技术 79.4   钟鸣 信息工程学院 081600 测绘科学与技术 85.3   杨燕芬 信息工程学院 081000 信息与通信工程 85.7   姚佳佳 信息工程学院 0812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89.5   李小翠 信息工程学院 0812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85.7   包汉卿 信息工程学院 081600 测绘科学与技术 81.9   商琪 信息工程学院 081600 测绘科学与技术 83.2   马开德 信息工程学院 081600 测绘科学与技术 88.4   武传昱 信息工程学院 081600 测绘科学与技术 80.6   温金凤 信息工程学院 0812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86.0   张月恒 信息工程学院 081600 测绘科学与技术 86.5   付美玲 信息工程学院 0812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83.0   薛以晶 信息工程学院 081600 测绘科学与技术 87.4   张晴 信息工程学院 0812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79.9   刘琳 信息工程学院 081600 测绘科学与技术 81.8 支教团 李文 信息工程学院 081600 测绘科学与技术 80.0 支教团 刘芳 信息工程学院 083500 软件工程 91.6   王亚茹 水资源与环境学院 0709Z4 ★水文地质学 79.0   冯汉广 水资源与环境学院 083000 环境科学与工程 89.0   王景禄 水资源与环境学院 081803 地质工程 87.0   张耀斌 水资源与环境学院 0709Z4 ★水文地质学 79.0   巨佳丽 水资源与环境学院 0709Z4 ★水文地质学 83.0   戴维 水资源与环境学院 0709Z4 ★水文地质学 91.0   惠淑君 水资源与环境学院 0709Z4 ★水文地质学 91.0   袁文杰 水资源与环境学院 0709Z4 ★水文地质学 91.0   李佳蔚 水资源与环境学院 083000 环境科学与工程 84.0   闫鑫 水资源与环境学院 0709Z4 ★水文地质学 91.0   张帅 水资源与环境学院 0709Z4 ★水文地质学 87.0   毛海如 水资源与环境学院 0709Z4 ★水文地质学 87.0   李娜 水资源与环境学院 0709Z4 ★水文地质学 86.0   汪成 水资源与环境学院 0709Z4 ★水文地质学 88.0   李婕 水资源与环境学院 081500 水利工程 87.0   高原 水资源与环境学院 081803 地质工程 83.0   王梦婷 水资源与环境学院 0709Z4 ★水文地质学 83.0   于小诺 水资源与环境学院 0709Z4 ★水文地质学 87.0   王春淼 水资源与环境学院 081803 地质工程 83.0   吴书培 水资源与环境学院 0709Z4 ★水文地质学 81.0   章跃芬 水资源与环境学院 0709Z4 ★水文地质学 91.0   常静杰 水资源与环境学院 083000 环境科学与工程 84.0   吴俊瑶 水资源与环境学院 083000 环境科学与工程 92.0   刘海帆 水资源与环境学院 0709Z4 ★水文地质学 87.0   王源 水资源与环境学院 0709Z4 ★水文地质学 79.0   薛立静 水资源与环境学院 083000 环境科学与工程 89.0   李博 水资源与环境学院 0709Z4 ★水文地质学 80.0   徐进 水资源与环境学院 0709Z4 ★水文地质学 77.0   赵贝 水资源与环境学院 0709Z4 ★水文地质学 80.0   王晓书 水资源与环境学院 081500 水利工程 84.0   马文娟 水资源与环境学院 083000 环境科学与工程 85.0   袁越 水资源与环境学院 0709Z4 ★水文地质学 84.0   刘淑萍 能源学院 082000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85.0   何珊 能源学院 081801 矿产普查与勘探 84.0   伊永祥 能源学院 081801 矿产普查与勘探 81.0   闫慧慧 能源学院 081801 矿产普查与勘探 73.0   杨雪 能源学院 081801 矿产普查与勘探 78.0   苑昊 能源学院 081801 矿产普查与勘探 73.0   马潇潇 能源学院 081801 矿产普查与勘探 86.0   孙青青 能源学院 081801 矿产普查与勘探 85.0   赵天天 能源学院 081801 矿产普查与勘探 83.0   申浩冉 能源学院 081801 矿产普查与勘探 77.0   张浩浩 能源学院 081801 矿产普查与勘探 80.0   刘力 能源学院 081801 矿产普查与勘探 90.0   陈博 能源学院 081801 矿产普查与勘探 85.0   佟秀秀 能源学院 082000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81.0   王曦麟 能源学院 082000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85.0   王烽 能源学院 081801 矿产普查与勘探 90.0   王继坤 能源学院 082000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89.0   许艳华 能源学院 081801 矿产普查与勘探 86.0   邹卓 能源学院 081801 矿产普查与勘探 92.0   万佳林 能源学院 081801 矿产普查与勘探 75.0   陈莉 能源学院 081801 矿产普查与勘探 87.0   蒙思锦 能源学院 082000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84.0   陶佳 能源学院 081801 矿产普查与勘探 91.0   苏恩宇 能源学院 081801 矿产普查与勘探 81.0   杜晓宇 能源学院 081801 矿产普查与勘探 84.0   曾昱昕 能源学院 081801 矿产普查与勘探 82.0   尹思琪 能源学院 081801 矿产普查与勘探 86.0   李冲 能源学院 081801 矿产普查与勘探 86.0   齐雅楠 能源学院 082000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87.0   朱双喜 能源学院 081801 矿产普查与勘探 83.0   李梦琦 能源学院 081801 矿产普查与勘探 84.0   李婉真 能源学院 082000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83.0   李媛 能源学院 081801 矿产普查与勘探 85.0   卢粤剑 能源学院 081801 矿产普查与勘探 84.0   闻志昂 能源学院 081801 矿产普查与勘探 77.0   袁学浩 能源学院 082000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87.0   马钰骅 能源学院 082000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89.0   杨叶芃 能源学院 081801 矿产普查与勘探 88.0   田方磊 能源学院 081801 矿产普查与勘探 90.0   雷欣 能源学院 082000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86.0   吴明涛 能源学院 082000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93.0   刘帅祺 人文经管学院 120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 92.0   刘丽娟 人文经管学院 120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 83.0   高颖 人文经管学院 120201 会计学 91.0   王明月 人文经管学院 120200 工商管理 84.0   董绍妮 人文经管学院 120201 会计学 86.0   张佳静 人文经管学院 120201 会计学 86.0   刘书羽 人文经管学院 120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 88.0   宋瑶 人文经管学院 120200 工商管理 82.0   刘锦涛 人文经管学院 020200 应用经济学 90.0   杨晓晓 人文经管学院 120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 86.0   刘思蒙 人文经管学院 120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 83.0   余其威 人文经管学院 120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 87.0   刘丽媛 人文经管学院 120201 会计学 81.0   杜宗翰 人文经管学院 030100 法学 88.0   纪禹行 人文经管学院 120201 会计学 86.0   张竞文 人文经管学院 120201 会计学 78.0 支教团 胡淞仁 人文经管学院 120200 工商管理 83.0   王义新 人文经管学院 120200 工商管理 86.0   潘菁雯 人文经管学院 120200 工商管理 85.0   唐凤 人文经管学院 030100 法学 85.0   贺琴 人文经管学院 030100 法学 86.0   齐亚杰 人文经管学院 120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 86.0   徐涵 人文经管学院 120200 工商管理 87   武雅梦 外国语学院 050200 外国语言文学 75.0   刘宛松 外国语学院 055100 翻译 80.0   张羽 外国语学院 050200 外国语言文学 79.0 支教团 周佳欣 外国语学院 050200 外国语言文学 80.0   史新迪 外国语学院 050200 外国语言文学 75.0   姚楠 外国语学院 050200 外国语言文学 79.0 支教团 宋文婷 外国语学院 050200 外国语言文学 78.0   贾茹 珠宝学院 0709Z1 ★宝石学 84   杜明玥 珠宝学院 0709Z1 ★宝石学 86   许畅 珠宝学院 0709Z1 ★宝石学 88   刘聪艺 珠宝学院 0709Z1 ★宝石学 86   王雨薇 珠宝学院 0709Z1 ★宝石学 88   潘鑫 珠宝学院 0709Z1 ★宝石学 82 支教团 林晨露 珠宝学院 0709Z1 ★宝石学 83   刘富康 珠宝学院 0709Z1 ★宝石学 80   刘美颖 珠宝学院 0709Z1 ★宝石学 83 支教团 胡哲 珠宝学院 0709Z1 ★宝石学 84   祝源 珠宝学院 0709Z1 ★宝石学 77   戴雨杉 珠宝学院 0709Z1 ★宝石学 87   汤峻 珠宝学院 0709Z1 ★宝石学 77   梁欢 珠宝学院 070901 矿物学、岩石学、矿床学 87   路雪扬 珠宝学院 130500 设计学 83   许牡丹 珠宝学院 130500 设计学 85   张轶萱 珠宝学院 130500 设计学 84   马子惠 珠宝学院 130500 设计学 85   王轩 珠宝学院 130500 设计学 87   祝籽卉 珠宝学院 130500 设计学 85   孙宇鑫 珠宝学院 130500 设计学 83   王梓婷 珠宝学院 135108 艺术设计 84   郑舒元 珠宝学院 135108 艺术设计 84   王亚茹 地球物理与信息技术学院 081802 地球探测与信息技术 93.0   吴俊彦 地球物理与信息技术学院 081802 地球探测与信息技术 89.0   杨锐 地球物理与信息技术学院 081802 地球探测与信息技术 82.0   陈改杰 地球物理与信息技术学院 070800 地球物理学 82.0   党雪晨 地球物理与信息技术学院 080400 仪器科学与技术 88.0   方圆 地球物理与信息技术学院 070800 地球物理学 84.0   黄雅芬 地球物理与信息技术学院 070800 地球物理学 89.0   雷遥 地球物理与信息技术学院 081802 地球探测与信息技术 84.0   李杰 地球物理与信息技术学院 081802 地球探测与信息技术 83.0   李乐天 地球物理与信息技术学院 081802 地球探测与信息技术 87.0   乔帅卿 地球物理与信息技术学院 080400 仪器科学与技术 82.0   尚可 地球物理与信息技术学院 081802 地球探测与信息技术 92.0   田冬梅 地球物理与信息技术学院 070800 地球物理学 86.0   向梁铭 地球物理与信息技术学院 081802 地球探测与信息技术 88.0   徐广策 地球物理与信息技术学院 081802 地球探测与信息技术 91.0   杨天闯 地球物理与信息技术学院 070800 地球物理学 89.0   张旭 地球物理与信息技术学院 081802 地球探测与信息技术 90.0   张玉婷 地球物理与信息技术学院 070800 地球物理学 87.0   周晓琪 地球物理与信息技术学院 080400 仪器科学与技术 89.0   滕田田 海洋学院 070700 海洋科学 83   陈怡翔 海洋学院 070700 海洋科学 88   曹旭程 海洋学院 070700 海洋科学 85   徐夏疏桐 海洋学院 070700 海洋科学 78   温广玥 海洋学院 085217 地质工程 76   康秀芬 土地科学技术学院 120405 土地资源管理 89   雷雅会 土地科学技术学院 120405 土地资源管理 89   李丽华 土地科学技术学院 120405 土地资源管理 88   李晓亮 土地科学技术学院 120405 土地资源管理 88   高楠 土地科学技术学院 120405 土地资源管理 87   孟敬一 土地科学技术学院 120405 土地资源管理 86   陈畅龙 土地科学技术学院 120405 土地资源管理 88   李佳星 土地科学技术学院 081600 测绘科学与技术 83   武侠 土地科学技术学院 120405 土地资源管理 88   张雅馥 土地科学技术学院 120405 土地资源管理 86   简小妹 土地科学技术学院 120405 土地资源管理 89   魏佳珩 土地科学技术学院 081600 测绘科学与技术 86   程筱茜 土地科学技术学院 081600 测绘科学与技术 82   耿浩敏 土地科学技术学院 081600 测绘科学与技术 82   冉智敏 土地科学技术学院 081600 测绘科学与技术 83   倪璇 土地科学技术学院 120405 土地资源管理 92   姚睿 土地科学技术学院 120405 土地资源管理 91   孟玲羽 土地科学技术学院 120405 土地资源管理 91   何琪 土地科学技术学院 081600 测绘科学与技术 82   张雷 土地科学技术学院 120405 土地资源管理 91   韩志鑫 土地科学技术学院 081600 测绘科学与技术 85   张婷婷 土地科学技术学院 081600 测绘科学与技术 88   刘倩 土地科学技术学院 120405 土地资源管理 90   张钊 体育部 045200 体育硕士 74.4   李光东 体育部 045200 体育硕士 76.5   肖倩倩 体育部 040303 体育教育训练学 78.6   李光峰 体育部 040303 体育教育训练学 78.8   王海洋 数理学院 070100 数学 81   张梓童 数理学院 070100 数学 81   许姗 科学研究院 070902 地球化学 87.3   肖雪 科学研究院 070902 地球化学 92   杨春 科学研究院 070902 地球化学 91.3   刘文然 科学研究院 070902 地球化学 91.6   徐勇 科学研究院 070902 地球化学 93.1  
– 2017-11-01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关于导师遴选和编制2017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通知
中地大研字[2016]京33号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关于导师遴选 和编制2017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通知 各学院(部)、教研室:   研究生招生导师遴选和编制硕士、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是做好我校研究生招生的基础工作,是招生单位向社会和考生的承诺,各学院(部)、教研室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招生导师遴选和招生专业目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力求做到政策明确,内容详实,信息准确,文字严谨。现将2016年导师遴选和编制2017年硕士、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导师遴选   1、每位导师原则上只在本学院(部)所属(或共建)一个一级学科(一至两个二级学科或研究方向)及一个专业学位学科领域(一至两个研究方向)招生, 请各位老师确定好自己的招生专业和方向,并填写表格,见附件5-1。特殊情况(如学科需要且本人确有特长的)需要在两个一级学科专业招生的,需本人提出申请,经学院(部)学术委员会审核通过上报研究生院审批。   2、2017年新增导师、招生专业与2016年招生专业、招生语种有变化的导师,应认真填写《2017年硕士、博士研究生导师遴选与招生计划表》(附件5-2、5-3),经拟报招生专业所在学院(部)审核后,统一上报研究生院组织遴选工作;学科领域名称及研究方向请各学院按照研究生院培养办的2016年版的《硕士、博士培养方案》填写。   3. 为加强对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管理,新增兼职导师在我校申请招生须有我校在职的合作导师并请合作导师签署意见。   4. 2017年申请不招生的导师,由学院统一上报研究生院不招生导师名单。   二、关于招生学科、专业及方向的设置   1.我校2017年硕士、博士生招生学科、专业必须是2012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批准或备案的硕士、博士学位授权点。招生专业目录中使用的学科、专业及代码应严格执行我校招收研究生的学科、专业名称及代码的要求,详见附件1。研究方向参照2014年版培养方案,详见附件2。   2.2017年暂不招生的学科专业请注明,并在学科专业名称前加“■”。   三、关于考试科目的设置   (一)初试科目的设置   1.各专业应严格按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科目设置及试题选用一览表》(附件3)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科目设置及试题选用一览表》(附件4)要求设置初试科目。   2. 各学院(部)、教研室自命题科目应进一步精简,要按照逐步调整和优化原则,推进按一级学科(群)设置考试科目改革,除特殊情况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并报省级招办备案后方可按二级学科设置外,其他原则上都要按一级学科(群)设置。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我校自命题科目第三单元、第四单元科目名称及代码,请参照2016年招生目录填写,原则上不做变动。特殊情况者请将申请变更材料一并上报研究生院。   3. 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我校自命题第四单元考试科目、博士研究生专业课考试科目原则上不允许二选一。招生专业和初试科目一经确定上报并公示后,一律不做更改。   4. 2017年凡跨院招生其指标均纳入学科所在学院的招生总指标,同时原则上不允许跨学院招生。   5. 各学院要充分利用接收硕士推免生的方式招收本学院专业需要的优秀硕士生源,对此各学院应主动积极做好吸引和接收硕士推免生的工作。   6.新遴选导师计划招生人数不得超过3人,外聘导师计划招生人数硕士不得超过2人,博士不得超过1人。   (二)复试、加试考试科目的设置   在设置初试科目的同时,统筹考虑确定复试科目及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供考生报考时参考。   四、时间安排   1. 7月6日前,各学院(部)上报导师遴选与招生计划表(附件5-1、5-2、5-3)及《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17年硕士/博士招生计划汇总表》(附件6)。   2.7月底研究生院对各学院(部)单位上报材料进行检查,对不符合政策规定和要求及数据有误的单位进行修正。   五、其他有关事项   1.我校2017年实际招收研究生人数以当年国家发改委和教育部下达我校的计划规模数为准。计划招生人数原则上参照2016年国家发改委和教育部下达给我校的计划规模数和各学院2016年实际录取人数酌情安排。各学院在填写招生计划人数时,一定要统筹考虑各学科专业的发展,推免生比例不能超过招生计划数的50%。   2.各学院一般应对考试科目的内容范围做出大纲说明并报研究生院审核后在各学院主页上向考生公布,提倡不指定参考书目和参考资料。   3.本次编制工作如与教育部和北京考试院文件冲突,以上级部门文件为准。      附件1:中国地质大学硕士、博士学位学科专业目录表(2017年)   附件2: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硕士、博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及研究方向目录(2016年新修订的培养方案)   附件3: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科目设置及试题选用一览表   附件4: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科目设置及试题选用一览表   附件5: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17年硕士、博士研究生导师遴选与招生计划表   附件6: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17年硕士/博士招生计划汇总表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院   2016年6月30日 主题词:导师遴选 研究生招生 专业目录 编制通知 附件: 20161117101725742933
– 2017-11-01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1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201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学校名称: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单位代码:11415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 邮政编码:100083 电 话: 010-82322323 联 系 人:研招办 一、招生计划   我校2018年度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380名(含直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和统考四种选拔方式),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2名。导师名下暂不列招生人数,视当年报考情况而定。 二、招生方式   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四种:   1.直接攻博:选拔具有学术型硕士生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取得博士生入学资格的招生方式。   2.硕博连读:从成绩优秀,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我校在读硕士研究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 3.申请-考核:根据博士生招生导师意见并经各学院考核选拔确定的自主考核招收的招生形式。   4.公开招考:指我校面向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行公开招考选拔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 三、报名条件 (一)直接攻博:见《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18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及复试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二)硕博连读:见《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关于硕士研究生申请硕-博贯通式培养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三)申请-考核:见《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博士生“申请-考核”招生选拔暂行办法》、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18年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简章和各学院具体实施细则。 (四)普通招考: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应届硕士毕业生不含在职专业硕士)、已获硕士学位人员、已获专业硕士学位人员、境外硕士学位获得者(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已获博士学位人员。   ●同等学力考生(只允许报普通招考)应符合以下报考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6年或6年以上(即在2012年9月1日之前取得学士学位者)。   (2)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3)已修完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硕士阶段主干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加盖研究生培养部门公章的成绩单)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4)在专业技术方面工作业绩突出:   ①近3年内以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与所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学术论文二篇或二篇以上;或   ②作为负责人或主要骨干完成科研项目或工程设计、勘查项目,并获两项或两项以上局级以上三等或三等以上奖;或   ③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排名前5名)。 资格审查时须交验获奖证书(证明)原件、论文原文。 ●报名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考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政审合格,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2)承诺毕业后回定向地区(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就业;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回定向省(区、市、兵团)就业。   (3)考生的学历要求与(四)中的2相同。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标准要求。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拟报考定向的考生以及现在履行合同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单位同意方可报考。考生与定向单位或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调档、复试、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负责任。   6.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四、报名办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复审将在复试前进行,资格审查中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和录取,由报考条件不符造成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名采取网上提交报考信息、网上支付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所有报考人员都必须登陆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院网站http://www.cugb.edu.cn/graduate.action,查询报考须知、了解报考程序并按照网报具体要求及流程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1月20日—3月1日,报名费每人200元(网报成功后缴费,未缴费者报名无效)。 (二)现场确认(资格初审)和发放准考证   考生网上报名及缴费成功后,考生本人须在2018年4月12日上午8:30—17:00,来我校现场确认,并领取准考证(现场确认地点及所需携带的有关证件材料届时关注研究生院招生网页)。请大家按规定时间前来现场确认并领取准考证,逾期不予办理。   (三)提交材料   网报成功后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将材料邮寄(送)至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综合办公楼410室)。邮寄(送)报名材料起止时间:2018年3月1日-3月1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只接收EMS),逾期不予受理。   考生必须按要求提交以下书面报考材料(见附件):(书面报考材料中的相关内容必须与网上信息一致。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2.思想政治情况表。   3.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信,推荐人须亲笔签名。   4.硕士生成绩单:①应届生和同等学力的硕士生课程学习成绩需提供所在学校研究生培养管理部门加盖公章的成绩单原件,应届生还应提交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复印件。②往届研究生可用加盖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考生《在校学习成绩单》”。   5.所有考生均须提供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境外硕士学位获得者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所有在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学历查询处无法查证学历信息的考生,必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的复印件。工程硕士学位证书(单证)必须提供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学位证书认证复印件。   6.以同等学力报考者还应提交①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②近3年内以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与所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学术论文二篇及以上的论文复印件;或作为负责人或主要骨干完成科研项目或工程设计、勘查项目,并获两项或两项以上局级以上三等或三等以上奖励证书复印件;或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排名前五名)复印件。 五、考试   考试包括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初试科目:1.外国语   2.两门业务课   3.政治理论课:(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初试时间:2018年4月14日— 4月15日   初试地点: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二)复试   1.初试后符合我校复试条件者,在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安排下由各学院通知具体复试时间、地点及方式。   2.以同等学力及跨专业报考的博士生,复试时还须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主干课程,专业课笔试成绩不及格不予录取。   3.报考资格复审在复试阶段进行。请考生携带以下资料: 1)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 2)已获硕士学位考生核验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生核验完整注册后的 学生证原件及本科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被录取后,如在入学报到时不能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及毕业证书将被取消入学资格);境外硕士学位获得者核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和证书原件,工程硕士学位证书(单证)必须提供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学位证书认证报告和证书原件。 3)以同等学力报考者核验学历、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原件;相关科技成果奖励证书原件。 4)所有在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学历查询处无法查到学历信息的考生,必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原件,否则不予录取。 六、录取   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综合考虑考生的科研能力和工作业绩等,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七、学习年限 博士研究生的学制为4年,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含休学)。直博生、硕博连读研究生正常学习年限为6年,最长学习年限为8年(含休学)。 八、学校奖助学金政策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凡被我校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我校按照北京市发改委、教委、财政局审批的学费标准缴纳学费。具体学费标准为:10000.00元/生·年。   同时,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水平及待遇标准,我校将大幅度提升奖助经费投入,建立健全多元奖助,如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研究生科技创新扶持奖励基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具体实施办法参见《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6〕61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4〕2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4〕1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科技创新扶持奖励基金管理办法(中地大京发〔2009〕3号)。 九、其它   1.我校2007年起开始实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在学校重点学科领域每年选拔几十名学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或进行联合培养,详情请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在“研究生培养”栏目中查询。 2.博士生体检在复试时进行,不符合规定体检标准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3.考生的报考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录取类别与报考类别一致,报名后不得更改,考生须慎重填写。   1)非定向就业   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人事档案必须转入我校,否则无法入学报到。非定向就业学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就业。   2)定向就业   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不转人事档案、户口;录取后由考生及其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与我校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回原单位就业。   4.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概不办理邮购复习参考书、历年考试试题等事宜。不指定参考书目,请自行选择相关书目学习或向报考专业所在学院咨询。   5.目录中加“**”的导师只限招收一名博士研究生。   6.目录中加“☆”的导师为中国科学院院士或中国工程院院士。   7.目录中加“★”的专业为我校自主设置专业。   8.目录中加“◇”的导师为科学研究院导师。   9.我校研究生招生的有关信息均在第一时间通过我校研究生院招生栏目网站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十、通讯地址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综合办公楼410室研究生   招生办公室   邮 编: 100083 联系电话: 010-82322323(含传真) 联 系 人: 张老师 于老师 学校网址: http://www.cugb.edu.cn 研招办E-mail: yzb@cugb.edu.cn 十一、招生学院联系方式 学院代码 学院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301 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 周老师 010—82322002 302 工程技术学院 朱老师 010—82323559 303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宋老师 010—82322972 304 信息工程学院 宋老师 010—82323183 305 水资源与环境学院 夏老师 010—82322281 306 能源学院 刘老师 010—82322754 307 人文经管学院 漆老师 010—82322518 309 珠宝学院 孟老师 010—82322227 310 地球物理与信息技术学院 李老师 010—82321044 311 海洋学院 张老师 010—82322162 312 土地科学技术学院 余老师 010—82321807 318 马克思主义学院 王老师 010—82323976 501 科学研究院 王老师 010—82323419 附件: 2017102718145219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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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18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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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18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目录(全日制与非全日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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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18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学校名称: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单位代码:11415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 邮政编码:100083 电 话: 010-82322323 联 系 人:研招办 一、招生计划   2018年我校计划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1900名(单独考试、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单列)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400名(目前仅招收专业学位)。各学科专业拟招生人数均公布在招生专业目录中,其中各学科专业实际接收的全日制推免生人数将在10月中旬公布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国家复试分数线下达后,各学科专业的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实际下达计划及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的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法律硕士(法学)联考”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的(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5年或5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一)中的第1、2、3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3.招收专业说明:人文经管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可以招收全日制单独考试生,其他学院只招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单独考试生(具体招收学院和专业见网上报名系统)。 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需填报《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单独考试资格审查表》(此表可进我校研究生院主页下载)并经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同意后方可报考。单考生必须选择我校报考点报名考试。 报名材料(资格审查表,两份专家推荐书)于2017年10月20日前寄送至研招办。 (四)报名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考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政审合格,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2.毕业后保证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回定向省(区、市、兵团)就业。   3.考生的学历要求与(一)中的4相同。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五) 报名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应为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   2.考生须按照研究生招生考试有关要求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考生网上报名时应按要求如实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现场确认时应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或复印件。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推荐免试生   我校接收推荐免试攻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体工作按《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18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及复试工作的通知》执行,接收推免生总数约占全校招生规模的20-40%,拟录取人数以最终网上确认人数为准。被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以统考生身份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生统一入学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   2.报名采取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和现场照相相结合的方式。所有报考人员都必须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进行报名,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凭报名号到报名点照相。网报时间2017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预报名时间为2017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3.网上报名时需按照规定选择报名点:   在京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及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必须选择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报名点(报名点代码1165)报名,在外埠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须选择推荐学校或当地(省、市)招办指定的就近报名点报名,按照报名点的要求照相。   4.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确定复试分数线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余缺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10.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11.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认真核对网上提交的内容,正确选择报考学院、专业及研究方向。考生须牢记网上报名生成的报名号和密码,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2017年11月10日-12日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在2018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7.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得准予考试。   8.考生应在2017年12月14日至12月25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不得记录书写规定以外的字、符号、图片等。 四、考生资格审查   报考资格审查在复试阶段进行,考生来校参加复试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应届本科生提供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往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学位证书者一并提供);同等学力考生提供专科毕业证书。对不符合报考资格者,不予复试。   以应届本科生资格报考的考生,录取后需在入学报到时提供本人本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五、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1.初试日期和时间:2017年12月23日-2017年12月24日   2.初试科目   (1)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2)外国语;   (3)统考数学或业务课一;   (4)业务课二。   (二)复试   1. 复试时间:一般在3月底至4月中旬。具体时间届时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公布。   2. 复试内容:一般包括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和综合复试。综合复试将采取面试+专业知识综合笔试方式。复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   3. 复试比例及权重:实行差额复试,复试人数一般为招生人数的120%左右。初试、复试权重等由各院系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实际生源情况在复试前确定并公布。   4. 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及跨专业报考考生,在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   5. 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六、体检   复试时考生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体检,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在复试前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通知。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录取类别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和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的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协议书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我校2018年原则上不招收非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 八、学习方式与学制   我校招收的硕士研究生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为2-4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为3-5年。 九、学费和奖助学金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凡被我校录取的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我校按照北京市发改委、教委、财政局审批的学费标准缴纳学费。   同时,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水平及待遇标准,我校将大幅度提升奖助经费投入,建立健全多元奖助,如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专业奖学金、研究生科技创新扶持奖励基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具体实施办法参见《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6〕61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4〕2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4〕1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科技创新扶持奖励基金管理办法(中地大京发〔2009〕3号)。 十、公派留学和硕博贯通培养   1.我校自2007年起实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在学校重点建设的学科领域,每年选拔约70-80名研究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和联合培养。有关公派留学详情请登陆我校研究生院主页在“研究生培养”栏目中查询。 2.学习成绩优秀、科研能力突出的学术型硕士生,可以在一年级期间申请硕博贯通培养。 十一、住宿安排 全日制研究生除MBA和京内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外,学校均可统一安排住宿(京外定向生安排一年),并根据住宿条件收取住宿费。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校不安排住宿。 十二、招生信息、咨询及联系方式    1.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招生专业目录、报名公告、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等均可在研究生院主页上查询。   2.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不提供往年考研试题,不出售参考书或办理邮购业务。 3.有关我校研究生招生的其他相关事宜,欢迎登陆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网站http://www.cugb.edu.cn 及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院招生网站、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中国教育在线网http://www.eol.cn中国考研网(www.cnky.org)中国教育招生网(www.zgzsw.cn)查询。   4.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10-82322323(含传真);研招办E-mail: yzb@cugb.edu.cn;办公地点:综合办公楼410室;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中国地质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83。 招生学院联系方式 院系代码 院系名称 办公电话(区号010) 联系人 301 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 82322002 贾老师 302 工程技术学院 82323559 朱老师 303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82322972 宋老师 304 信息工程学院 82323183 宋老师 305 水资源与环境学院 82322281 夏老师 306 能源学院 82322754 刘老师 307 人文经管学院 82322518 漆老师(学术学位) 82322190 王老师(专业学位) 308 外国语学院 82322806 胡老师 309 珠宝学院 82322227 孟老师 310 地球物理与信息技术学院 82321044 李老师 311 海洋学院 82322162 张老师 312 土地科学技术学院 82321807 余老师 314 体育部 82321290 杨老师 318 马克思主义学院 82323976 李老师 319 数理学院 82323426 李老师 501 科学研究院 82323419 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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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关于接收2017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及复试工作的通知
中地大研字[2016]京34号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关于接收2017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及复试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6〕8号)文件精神及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关于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相关规定,现就关于接收2017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及复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2017年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王训练   副组长:张 丽   成 员: 段红梅 张寿庭 葛文胜 刘 焱 王根厚 王成彪 张以河   郑新奇 王广才 樊太亮 安海忠 茹克叶 何明跃 孟小红 林畅松   白中科 杨绛梅 刘志方 高世臣 杜杨松   监督电话:纪检电话010-82322309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10-82322323。   二、时间安排 内 容 时间安排 研招办及学院接收学生申请材料并进行初选,确定复试名单 9月20日开始,截止时间见各学院通知 复试并确定拟录取名单及公示 见各学院通知 领导小组审核 公示并上报 10月22日-25日   三、申请程序   1.申请者首先浏览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院主页http://www.cugb.edu.cn/graduate.action (或由我校主页进入http://www.cugb.edu.cn/),查阅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选定申请专业;   2.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网上资格审核确认、信息注册、上传照片、缴费、填报志愿、查看拟录取等相关工作;   3.接收校外推免生寄送申请材料。全部申请材料直接寄(或送)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综合办公楼410室)彭老师,邮编100083,如寄请通过邮局EMS; 初审合格的申请材料将转给相关学院并由相关学院通知学生进行复试;   4.拟接收推免生学院登陆“推免服务系统”,对所有申请人信息进行全面筛选,根据制定的接收推免生规模、复试比例,将陆续确定复试名单,并向复试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接受后,按照学院规定的复试时间参加复试。   5.复试合格的学生将发放拟录取通知书并进行公示和上报。   四、接收办法与激励政策   1.凡获得推免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向我校申请免试攻读硕士学位;   2.我校接收推免生的专业目录为我校2017年对社会公开招考的推免生专业目录;   3.复试合格即可被我校确定为拟录取研究生并发放拟录取通知书;   4.凡被我校接收为推免的硕士研究生,其学位类型(学术型/专业型)由推免生自主选定;   5.凡被我校接收为推免的硕士研究生,在学业奖学金分类评定期间一律享受A类学业奖学金(12000.00元/年)和国家助学金(6000.00元/年),具体参见中地大京发【2014】1号、2号文件。   6.同等条件下,对推免的硕士生优先实施硕博贯通式培养。   五、复试安排   1.复试时间:由各学院自行安排;   2.复试内容:专业课笔试、专业综合面试、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体检。复试详情见各学院网站公布的具体复试细则。   六、其它问题   1.各学院在接收推免生时应充分考虑本学院专业情况,加强优势专业的人才培养,同时兼顾其他专业平衡。接收推免生的人数原则上不予限定。各学院应根据实际招生情况设定导师招生人数以保证各专业及导师均留有一定的名额接收全国统考生。接收的免推生要求其本科毕业专业与所申请硕士专业相近或相关。   2.被接收为推免的硕士研究生在其后第7-8学期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科目,受到纪律处分,毕业设计(论文)未取得良好及以上成绩,或政审、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3.毕业时未获得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者,取消其硕士生录取资格;   4.未经我校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推免生不予录取;   5.请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有关通知,如有问题请咨询010-82322323,邮箱:yzb@cugb.edu.cn 。   附件1:申请人须提交的申请材料   附件2: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接收2017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接收校外推免生)   附件3:复试情况总表   附件4:各学院拟录免推生数据库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院   2016年9月13日 主题词:推荐免试 硕士生 接收复试 工作通知 附件: 20161117102033371926
– 2017-11-01
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各学院:   根据“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服务工作培训会议”精神以及《教育部关于印发<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6〕9号)要求,2017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要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一步提高招生选拔质量;继续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深入推进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监督管理,切实严明招生纪律,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为做好2017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现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如下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请遵照执行。   2017年我校招生计划总数为1900人(含专项计划83人,其中:与地质科学研究院联合培养40人;单独考试计划20人;少数民族骨干计划8人;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15人),其中学术型硕士:950人,专业学位硕士:950人。   一、复试组织管理   1.我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研究生院负责组织指导实施。   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成:   组 长:王训练   副组长:张 丽 成 员:张寿庭 段红梅 吴 军 王根厚 徐能雄 张以河 郑新奇 王广才 李治平 安海忠 陈会军 何明跃 金 胜 郑凤霞 吴克宁 刘传勤 杨峻岭 高世臣 季荣生   2.学校成立5个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巡视组,巡视组由研究生教育与培养督导员担任组长。巡视组全程监督检查各学院的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具体实施环节与过程。   3.各学院要成立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和解释考生咨询等事宜。各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各学院院长任组长,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其中各学院纪检委员要对本学院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的各个环节进行全程监督检查,重大问题实行集体决策。各学院要建立健全复试工作规章制度,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公平公正。要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各学院对参与复试工作的教师要进行遴选和培训,要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作风过硬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各招生单位应指定熟悉招生政策的工作人员,专门负责考生报考资格审查工作。   4.研究生院负责组织对各学院院长、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学院负责人、研究生教学秘书及纪检委员进行有关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培训。   5.学校统一下达招生录取指标,由各学院按学科发展需求和上线考生人数统筹安排使用。   6.复试工作由各学院组织进行,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成员名单、复试具体办法和程序要事先在网上公布并报送研究生院备案,以便巡视和检查。   二、复试工作   1.复试资格基本要求:   (1)我校统考生2017年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与国家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相同(见附件1)。   (2)“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以下简称“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少数名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一致。单独考试生分数线原则上参照国家线,同时根据各学科专业名额数和上线人数适当调整。   (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须相同。   (4)学各院根据生源和招生规模的实际情况,确定本学院的复试线和复试要求。今年我校原则上不破格复试录取。   2.复试时间:3月23日前,各学院确定复试方案和公布复试学生名单。3月23日-4月7日,各学院组织考生复试。   3.复试程序:缴纳复试费(100元/生)→凭缴费凭证报到→资格审查→领取体检表→进入复试各个环节。   4.复试方式:学校采取按学科专业统一组织复试(含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实行“五个同一”,即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同一试卷、同一方式、同一人员。复试小组原则上应由3-5人组成。   5.复试比例:各学科专业可以结合本学科导师人数及学科需求自行确定复试比例,生源充足的学科要做到1:1.2(不设上限)进入复试,生源不足的学科且符合调剂政策的可以调剂录取。所有学科专业不得实行等额复试、等额录取,必须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6.复试考核方式:专业课笔试、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外国语测试、同等学力和跨学科类别加试。专业课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科目,成绩满分为100分/科目。外国语测试(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成绩满分为100分,具体要求见《口语测试评分细则》,详见(附件2)。考生必须填写复试情况总表、面试笔录记录表、口语能力测试记录表(附件3)。   7.复试成绩评定和计算方法:复试总成绩按初试成绩(加权)+复试成绩(加权)排序按百分制计算。初试、复试成绩的权重分配由各学院根据本学院学科的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8.复式过程: 要严格过程监管,对复试(笔试、面试)全程录音录像,并妥存备查。笔试(含面试)试题及答案在启用前属国家机密。复试各环节的纪律及命题、阅卷要求与国家统一考试相同。   9.资格审查:   加强对考生报考资格的复核力度,各学院在复试前应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对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生复试前需提交以下材料:   (1)准考证;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一份身份证件正反面的复印件(复印件纸型为A4,身份证件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面上);   (3)应届生还需携带本人学生证、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毕业证书需于开学报到时向学院提供原件与复印件);   (4)往届生还需携带学历证书(即毕业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由档案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并需加盖档案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公章;若无工作单位,需由档案存放管理部门提供档案内存放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的复印件,并需加盖档案存放管理部门公章。   (5)“大学生士兵计划”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或复印件。   10.同等学力及跨专业报考学生:同等学力及跨学科报考的考生应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对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的复试要求和办法,由各招生单位自行确定。同等学力及跨学科类别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11.少数民族考生: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网上报名信息中民族栏应与身份证民族项填写一致,录取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区域为准。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我校均录取为定向就业类别,考生应书面向学院说明情况,拟录取后与我校签署相应学习方式的定向就业协议书。   三、调剂工作   调剂是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选拔质量的有效途径,各招生单位要重视做好调剂工作,及时发布调剂信息,积极开展政策咨询,强化组织管理和信息公开,确保调剂工作规范透明。   鉴于今年我校各学科专业上线考生的不平衡性,结合我校正在进行的研究生学位点的评估工作,研究生招生工作要作为学科建设的风向标,集中精力在“强”和“精”上做文章,不搞“全而散”。今年全部专业开放调剂,调剂不再体现以往“补”和“捡”的原则,而重点体现以优质生源“替换”掉劣质生源,以进一步优化和提高我校研究生的录取质量,提高学校人才竞争力。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2016〕2 号)文件精神,今年我校允许第一志愿报考全日制的学生调剂到非全日制录取(录取为非全日制定向和非全日制非定向)。非全日制研究的培养方式及相关待遇政策等见附件4。   1.调剂基本条件   (1)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工学照顾专业及工程硕士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我校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我校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6)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学位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和会计的考生可相互调剂(工商管理、公共管理须符合工作年限要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能调入以上专业。   (7)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8)报考“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可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大学生士兵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其他招生单位“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纳入“大学生士兵计划”的招录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政策。   (9)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得调剂。   2.调剂工作程序   (1)为方便考生调剂,招生单位应及时告知一志愿考生复试结果。   (2)各学院应在研招网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使用方法见系统帮助文件)和本单位招生工作网站及时公布生源缺额信息及调剂要求,积极利用该系统为考生调剂提供服务。“调剂系统”的开放日期为2017年3月18日至4月30日。   (3)各学院接收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调剂系统”进行,否则无效。   (4)凡报考并进入我校复试的全日制研究生,如果后续不能录取到全日制研究生,如有意愿调剂和录取到相关专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请务必在各学院复试报到时在教学秘书处进行事先登记,否则不予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之间的调剂录取。   四、招生录取信息公开   各招生单位要继续制订以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和复试录取信息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办法,对相关信息严格按照规定准确、规范、充分、及时予以公开,并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做好对所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和解释说明工作,公示格式见《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结果公示情况说明》(附件5)。   1.公开招生计划。   2.公开复试录取办法、复试考生名单(考生的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   3.公示与公开录取信息(名单应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并对专项计划的拟录取考生进行说明。   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各招生单位应将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进行政策审核,并按要求向北京市考试院及教育部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招生单位公示及“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备案的考生不得录取。   4.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   各招生单位应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咨询及申诉渠道(含电子邮箱、电话号码、受理举报部门和通讯地址等),并保证相关渠道畅通。   五、录取工作   1.各招生单位要在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指标数、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经在教育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核查,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学院可要求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4月8日之前)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说明。对拟复试的单独考试考生,在查验其本科毕业证书原件时,需留取毕业证书复印件(写上考生编号和姓名)备查。   3.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各招生单位不得将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凡经教育部“研招信息公开平台”检查,不符合有关招生政策规定的拟录取考生,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4.有下列情况的,不予录取:   (1)资格审查未通过者;   (2)面试或笔试成绩不合格者;   (3)体检不合格者;   (4)考试作弊者;   (5)其他违反国家研究生考试相关规定者。   3. 3月30日前,经复试合格的以下类别考生的材料需交至研究生院:(1)“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上交定向或委托培养协议书和身份证。(2) “大学生士兵计划”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复印件。(3)“单独考试”考生上交毕业证书复印件。   六、其它相关要求   1.我校2017年研究生体检工作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进行。按照教育部要求,体检工作由我校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具体安排详见附件7。   2.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需交纳复试费100元。   3.推免生不参加本次复试,被接收为推免的硕士研究生在其后第7-8学期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科目,受到纪律处分,毕业设计(论文)未取得良好及以上成绩,或政审、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取;毕业时未获得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者,取消其硕士生录取资格。   4.各学院应于4月12日前报送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硕士复试信息库、参加复试教师组成信息库、硕士生拟录取库,同时将拟录取名单打印表(由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将电子文本发送至pgh@cugb.edu.cn)(见附件6)。专业笔试成绩、复试成绩和总成绩采用百分制。其余复试材料由各学院或教研室保存备查。   5.请考生随时关注自己参加复试学院的网站通知。   6.与地科院联合培养学生的招生录取工作方案参照地科院。   七、社会监督   欢迎广大考生及社会各界对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10-82322323;   我校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考生投诉监督举报电话:010-82322309;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附件:   附件1:2017年进入复试分数线   附件2:口语测试评分细则   附件3:复试情况总表、面试笔录记录表、口语能力测试记录表   附件4:关于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相关事宜 附件5:拟录取名单打印表格式 附件6:《2017年硕士生招生复试、录取结果公示情况说明》 附件7:2017年硕士研究生体检注意事项及安排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院 2017年3月18日 附件1: 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术学位类) 学科门类(专业)名称 A类考生① B类考生② 备 注 总分 单科(满分=100分) 单科(满分>100分) 总分 单科(满分=100分) 单科(满分>100分) 哲学 285 38 57 275 35 53 ①A类考生:报考地处一区招生单位的考生。 一区系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 ②B类考生: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的考生。 二区系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 ③工学照顾专业: 力学[0801]、冶金工程[0806]、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0807]、水利工程[0815]、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0818]、矿业工程[0819]、船舶与海洋工程[0824]、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0825]、兵器科学与技术[0826]、核科学与技术[0827]、农业工程[0828]。 ④中医类照顾专业: 中医学[1005]、中西医结合[1006]。 ⑤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 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或者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 经济学 335 46 69 325 43 65 法学 310 44 66 300 41 62 教育学(不含体育学) 310 44 132 300 41 123 文学 345 53 80 335 50 75 历史学 315 45 135 305 42 126 理学 290 39 59 280 36 54 工学(不含工学照顾专业) 265 35 53 255 32 48 农学 255 34 51 245 31 47 医学(不含中医类照顾专业) 295 40 120 285 37 111 军事学 280 39 59 270 36 54 管理学 340 46 69 330 43 65 艺术学 335 35 53 325 32 48 体育学 260 34 102 250 31 93 工学照顾专业③ 260 34 51 250 31 47 中医类照顾专业④ 295 39 117 285 36 108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⑤ 245 30 45 245 30 45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总分不低于245分。   (续表) 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专业学位类) 专业学位名称 A类考生① B类考生② 备 注 总分 单科(满分=100分) 单科(满分>100分) 总分 单科(满分=100分) 单科(满分>100分) 金融、应用统计、税务、国际商务、保险、资产评估 335 46 69 325 43 65 ⑥临床医学[1051]、⑦口腔医学[1052]、⑧中医[1057]专业: 根据相关规定,“招生单位自主确定并对外公布报考本单位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以及接受报考其他单位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调剂的成绩要求。教育部划定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供招生单位参考,同时作为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调剂到其他专业的基本成绩要求。” ⑨工程照顾领域: 冶金工程[085205] 动力工程[085206] 水利工程[085214] 地质工程[085217] 矿业工程[085218] 船舶与海洋工程[085223] 安全工程[085224] 兵器工程[085225] 核能与核技术工程[085226] 农业工程[085227] 林业工程[085228] 航空工程[085232] 航天工程[085233] ⑩同⑤ 审计 170 42 84 160 37 74 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社会工作、警务 310 44 66 300 41 62 教育、汉语国际教育 310 44 66 300 41 62 应用心理 310 44 132 300 41 123 体育 260 34 102 250 31 93 翻译、新闻与传播、出版 345 53 80 335 50 75 文物与博物馆 315 45 135 305 42 126 建筑学、工程(不含工程照顾领域)、城市规划 265 35 53 255 32 48 农业、兽医、风景园林、林业 255 34 51 245 31 47 临床医学⑥、口腔医学⑦、公共卫生、护理、药学、中药学 295 40 120 285 37 111 中医⑧ 295 39 117 285 36 108 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 170 42 84 160 37 74 艺术 335 35 53 325 32 48 工程照顾领域⑨ 260 34 51 250 31 47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⑩ 245 30 45 245 30 45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总分不低于245分。     附件2:   口语测试评分细则    口语测试分为四个等级:A(分数:80-100) B(分数:70-80)   C(分数:60-70) D(分数:0-60) 具体细则如下: 成绩 语言准确性 话语的长短和连贯性 语言的灵活性和合适性 A 1、语法和词汇基本正确 2、表达过程中词汇丰富、语法结构较为复杂 3、发音较好,但允许有一些不影响理解的母语口音 在讨论有关话题时能进行较长时间的语言连贯的发言,但允许由于无法找到合适的词语而造成的偶尔停顿 1、能够自然、积极的参与讨论或对话 2、语言的使用总体上能与语境和目的相适应 B 1、语法和词汇有一些错误,但未严重影响交际 2、表达过程中词汇较丰富 3、发音尚可 1、能进行较连贯的发言,但是多数发言比较简短 2、组织思想和搜寻词语时频繁出现停顿,有时会影响交际 1、能积极参与讨论或对话,但有时内容不切题或未能与小组成员直接交流 2、在语言的使用基本上能与语境和目的相适应 C 1、语法和词汇有错误,且有时会影响交际 2、表达过程中词汇不丰富,语法结构简单 3、发音有缺陷,有时会影响交际 1、发言简短 2、组织思想和搜寻词语时频繁出现较长时间的停顿,影响交际,但能够基本完成交际任务 不能积极地参与讨论或对话,有时无法适应新话题或讨论内容的改变 D 1、语法和词汇有较多错误,以至妨碍理解 2、表达过程中因缺乏词汇和语法结构而影响交际 3、发音较差,以至交际时常中断 发言简短且毫无连贯性,几乎无法进行交际 不能参与小组讨论或对话 附件3: 表1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学院(部) 2017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表 考生姓名 考生编号 性别 本人近期 一寸彩色 正面免冠 照 片 出生日期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邮编 考生来源 □应届本科 □成人教育 □其他 考生学历 □研究生 □大学本科 □本科以下 报考专业代码及名称 拟复试专业代码及名称 复试时间 复试地点 复 试 结 果 初试成绩 初试、复试权重比 初试复试总成绩 复试内容 成 绩 权 重 复试总成绩 同等学力、跨学科报考加试业务课科目及成绩 专业综合测试 综合面试 外语测试 复试评语 组长签名 复试组成员签名 教研室 (学科组) 意见 教研室主任(学科组长)签名: 学院 意见 院主管领导签字: 院公章 备 注 <!--[if !supportMisalignedColumns]--> <!--[endif]--> 表2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 面试笔录 记录表 考生编号 出生日期 性别 本科就读学校 就读专业 毕业时间 报考专业代码及名称 拟复试专业代码及名称 复试时间 复试地点 面试情况记录: 记录人: 复试组长签字: 复试成员签字: 2017年 月 日 <!--[if !supportMisalignedColumns]--> <!--[endif]--> 表3 中 国 地 质 大 学(北京) 硕士研究生外语 口语测试 记录表 考生编号 出生日期 性别 本科就读学校 就读专业 毕业时间 拟复试专业代码及名称 应试语种 口试成绩 口 语 测 试 时间、地点 口试情况记录: 记录人: 综合评语: 复试组长签字: 复试成员签字: 2017年 月 日 <!--[if !supportMisalignedColumns]--> <!--[endif]--> 上述表1、2、3请与专业课笔试答卷、面试笔录、外语听说能力笔录等装订成册,请使用A4纸张, 并保存在各学院。       附件4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关于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相关事宜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2016〕2号)文件精神,今年我校允许第一志愿报考全日制的学生调剂到非全日制录取。非全日制研究生相关事宜如下:   1、培养类型:非全日制非定向、非全日制定向;   2、学位类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3、学制及学习年限:学制3年,学习年限3-5年;   4、学费标准:MBA、MPA学费和全日制收费标准一致;其他专业8000元/年,总计24000元;   5、住宿及待遇:学校不解决非全日制研究生的住宿条件;在读期间不享受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各类津贴补贴,其他奖助政策依据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6、户籍与档案管理:非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可以自愿选择是否将户籍及人事档案等材料转入学校管理;学校不接受非全日制定向研究生的户籍及人事档案等材料。   7、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按规定完成学业,成绩合格,发放硕士研究生的学历证书(标注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学术水平达到相关要求,授予硕士专业学位。 附件5 2017年 学院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打印表(盖章) 考 号 姓 名 性 别 总成绩 拟录取专业代码 拟录取专业名称 导 师 录取类别 备 注 主管院长签字: 附件6 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结果公示情况说明 招生学院代码 招生学院名称 公示项目名称 □ 复试工作方案(含招生计划) □ 进入复试名单 □ 复试结果 □ 拟录取名单 其他: 公示方式 网上公示 公示网址(由各学院分别列出) 公示起止日期 <!--[if !supportMisalignedColumns]--> <!--[endif]--> 附件7 2017年硕士研究生体检注意事项及安排   <!--[if !supportLists]-->一、 <!--[endif]-->考生体检须知   <!--[if !supportLists]-->1. <!--[endif]-->考生体检前到所在学院院办公室领取《体检表》,填好有关栏目,贴好照片,并加盖所在学院印章,考生持盖章后的体检表在规定时间内准时到校医院参加体检。   <!--[if !supportLists]-->2. <!--[endif]-->体检前一日清淡饮食、禁酒;体检当日必须空腹,禁食、水。   <!--[if !supportLists]-->3. <!--[endif]-->如体检者已怀孕,须提前告知大夫,避免X光检查。   <!--[if !supportLists]-->4. <!--[endif]-->受检者请认真核对检查单的姓名、性别、年龄。   <!--[if !supportLists]-->5. <!--[endif]-->体检完毕后请将体检表交到校医院回收体检表处(测身高、体重的地点)。   <!--[if !supportLists]-->6. <!--[endif]-->体检具体事宜请与校医院联系,电话:010-82323080,王大夫。不按时参加体检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if !supportLists]-->二、 <!--[endif]-->体检具体地点 1.胸部X线检查:校医院放射科(公共卫生部西侧门诊楼一层西头)   2.体检缴费、抽血、内外科、眼科、血压、身高、体重:校医院公共卫生部(地大餐饮中心北面)。   注:口腔科不检查。   <!--[if !supportLists]-->三、 <!--[endif]-->体检时间安排(每天体检400人)   具体安排见各学院复试通知   <!--[if !supportLists]-->四、 <!--[endif]-->费用   体检收费:¥110.00 元/人。   缴费地点:校医院公共卫生部(地大餐饮中心北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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