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各二级单位办公用房整改工作的通知
21-03-02   ·   [国有资产管理处]马端   ·   浏览量 58

各二级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根据《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发改投资[2014]2674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直属高校办公用房建设管理的通知》(教发厅函[2016]29号)精神,办公用房的使用面积标准为正处级每人18平方米,副处级每人12平方米,处级以下每人9平方米。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的通知》(中办发〔2014〕64号)及学校有关要求,在各二级单位自查基础上,国有资产管理处对校内各二级单位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进行了年度巡查。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对照规定,对超标准和违规使用办公用房的情况进行整改,并按要求填写《二级单位办公用房巡查情况整改表》(附件),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于2021年3月10日17:00前将纸质版交至综合办公楼211室。

联系人:曲老师          

 话:82322782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1年3月2日

关于做好各二级单位办公用房整改工作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