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责
部门介绍
20-03-31   ·   系统管理员   ·   浏览量 1614

  2020年1月,学校对机构设置和职能进一步优化整合,撤销原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后勤处,将其国有资产管理职能与后勤处的房地产管理职能整合成立新的国有资产管理处,同时将校办产业的监管职能划归至国有资产管理处,彻底实现“事企分开、管办分离” 。

  2020年3月,学校调整了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校国资委”),下设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国资办”,设在国有资产管理处)作为其日常办事机构,统筹协调全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国有资产管理处作为学校行政职能部门,负责国有资产统筹管理;负责固定资产管理;负责学校地产房产管理;负责无形资产监管;负责校办企业的监管;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负责全校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体系建设;

  (三)负责国资委日常事务;

  (四)组织督促学校各类存量资产的有效利用,推动资产共享共用机制建设和完善;

  (五)开展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资产置换、资产评估、资产清查、清产核资、资产划转等工作;

  (六)对学校各部门(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七)办理学校国有资产管理事项如资产处置、使用等报批报备手续;

  (八)以资本为纽带加强学校所办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参与企业重大事项决策,对企业重大事项提出审核意见;协调学校所办企业做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本收益上缴等工作;

  (九)负责学校地产和房产使用管理,如负责土地、房屋权属的办理和管理;房屋分配使用、调整等及其他房屋管理相关工作;

  (十)推进学校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对国有资产实行动态管理;

  (十一)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统计报告制度,定期向学校和上级部门报告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十二)开展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和考核等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