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中心开放运行、安全运行情况

  1.运行模式:实验中心各实验室、实习基地均以独立模块方式运行;根据各实验室的功能和性质组建了基础与专业实验教学、野外实践教学、网络及共享资源实验教学三大平台;各平台自成体系,形成地质学国家级实验教学中心不同的实践教学层次,共同组成实验教学中心的实验教学体系。

  实验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三级责任制、人员聘任制和专兼职人员一体化管理模式。

  实验教学中心主任、副主任由学校聘任,定期考核;实验技术人员实行聘任制,竞争上岗,双向选择,由实验教学中心集中统一管理。

  2.实验室管理:学校和实验中心各实验室均制订有仪器设备管理的相关制度和措施。学校制订有《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规定》、《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实验室安全管理细则》、《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仪器设备管理办法》、《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评选奖励办法》、《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建制管理暂行办法》、《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教学实验室(中心)档案和基本信息管理办法》《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教学实验室(中心)开放基金管理办法》、《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低值品、材料、易耗品管理办法》。地质学实验教学中心根据学校相关文件制订有《地质学实验教学中心仪器设备管理制度》、《地质学实验教学中心损坏、丢失仪器赔偿制度》、《地质学实验教学中心低值品、易耗品、材料管理办法》等,确保了实验仪器的良好维护和运行。

  所有实验室和野外实习基地均执行安全事故一票否决制度,建立并强调安全巡查和专人负责制度,确保实验、实习安全平稳运行。

  3.具体管理措施:仪器设备由专职实验人员负责保管,要求做到帐、物、卡三者相符,并且附配件、资料、软件齐全。大型精密仪器和贵重仪器设备责任到人,须由实验室负责人、实验中心主任同时确认后方可使用,仪器设备使用前后有登记记录,而能及时了解仪器设备的现状,以保证仪器设备的完好率。2019年度仪器设备完好率在98%以上。学校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存有仪器设备档案,实验中心有档案副本、仪器上有对应的卡片,专人负责管理。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定期检查、核对,保证仪器设备的正常高效运行,充分发挥仪器设备的作用。每台(套)仪器均配有仪器设备使用记录本,学生使用需要填写记录,每个实验室配有实验室工作日志,教师需要填写工作日志。

  4.维护维修:学校每年拨专款用于仪器设备的维护和维修,仪器维护维修经费使用由学校统筹,实验中心负责管理,按各实验室上报的维修情况和计划及时安排使用。实验中心有专门实验人员维修保养仪器设备,定期检查设备,每月检查一次,每个学期检修保养一次。目前所有的仪器设备都有专人负责,一旦发现故障,责任人将立即与设备厂商联系,及时进行维护、检修、校正。

    5.学校和学院两级经费支持、保证设备的完好、及时更新。在设备更新方面,一直获得学校的经费支持,地质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获得的经费支持包括三个部分,一是运行经费每年15 万元,内容包括实验室的日常维护、维修等;二是通过教育部修购专项项目有计划支持,包括更新和新购置岩石和矿物标本、显微镜等实验的设备和标本,自2007 年以来,每年都获得了学校的修购项目支持;三是对于随时出现的设备老化、临时故障等问题,学校采取随时申报、随时批准、全力保证实验教学中心正常运行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