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取2026-2027学年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回执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8-22          阅读:0

各学院

2026-2027学年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回执收取工作已经开始,相关说明如下:

一、面向对象

已经办理2026-2027学年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包括本科生、研究生及2026级新生。

二、办理项目

(一)国家开发银行(二级承办银行包括平安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支付宝)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二)中国银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三)其他金融机构(非国家开发银行、中国银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三、办理时间

即日起至9412:00。

四、办理方式

(一)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通过“北地学工系统-学生资助-助学贷款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进行填报,国家开发银行回执校验码为6位数字。

(二)中国银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通过“北地学工系统-学生资助-助学贷款申请-中国银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进行填报,中国银行回执校验码为8位数字。

(三)其他银行(非国家开发银行、中国银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通过“北地学工系统-学生资助-助学贷款申请-其他银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填报”进行填报。需要盖章的回执,需要学生将表格中所有信息填报完整,其中

学校账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地质大学支行

学校账号:11250901040000016

行号:103100025091

高校联系人:高浮萍

高校联系电话:010-82321933

学生资助中心完成审核后,会将盖好章的回执返给学院,由学院将回执发给学生本人。学生拿到回执后,应根据贷款承办金融机构的要求上传或邮寄回执单。

五、注意事项

(一)国家助学贷款是面向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研究生,每位学生每学年只能申请一次,不能进行重复贷款。选择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不能再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可暂不缴纳学费住宿费,待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办理完成后,直接冲抵学费住宿费;未成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需自行缴纳学费住宿费。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期间,未缴纳学费住宿费,不影响学生在校期间注册、一卡通等使用。

(三)已经缴纳学费和住宿费的贷款学生,学校在贷款业务办理完成后,会统一将学费和住宿费退还至学生农行卡中。

(四)特别提醒2026级新生,为保证在校期间各类奖助学金及助学贷款顺利发放,请及时在北地财经填报银行卡信息及联系方式等。

 

  人:高浮萍

联系电话:010-82321933

    箱:jxj@cugb.edu.cn

学生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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