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6年春季学期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4-22          阅读:166

各学院: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等五部委联合印发的《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关于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录入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等信息的通知》(教助中心〔2023〕40号)和《中国地质大学(北京)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策实施细则》(中地大京发[2016]067号 )的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我校将开展2026年春季学期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我校全日制本科、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在校生中服兵役和退役复学的学生,其中:

1.服兵役学生:指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或被招收为军士(原士官,以下称“士官”)的学生;

2.退役复学学生:指服兵役前在我校就读(已经取得我校学籍)、服役期间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学生;

在校期间已免除全部学费的学生,定向生(定向培养士官除外)、委培生和国防生,以及其他不属于服义务兵役或招收士官到部队入伍的学生不享受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二、资助标准

 学生申请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的标准如下:

退役复学/入学时间

每人每学年申请资助金额上限

备注

本科生

研究生

2022年1月23日(含当日)前

8000

12000

实际缴纳的学费低于标准的,按照实际缴纳的学费资助;实际缴纳的学费高于标准的,按照上限金额资助

2022年1月24日(含当日)至
2023年8月31日(含当日)

12000

16000

2023年9月1日(含当日)至
2024年8月31日(含当日)

16000

20000

2024年9月1日(含当日)至今

20000

25000

三、申请材料

(一)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应征入伍服兵役、招收为士官的学生提交《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通过全国征兵网(网址:www.gfbzb.gov.cn)申请系统填写、打印并由本人签字确认。

(二)学费减免:退役复学学生和退役士兵学生提交《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和退役证书复印件;退役士兵学生还须提交关于其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身份的证明。《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通过全国征兵网(网址:www.gfbzb.gov.cn)申请系统填写、打印并由本人签字确认。服兵役资助年限内仅需提交上述材料申请1次,退役复学或入学后已提交过申请的学生,本学年无需重复申请。

其中,表I和表Ⅱ中“征兵办公室意见”处需填写完整并盖章,退役入学学生表Ⅱ中“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意见”处也须完整填写并盖章。

四、时间安排

请各学院于5817:00点前完成材料的收集工作,并将学生纸质版材料交至综合办公楼310。

五、注意事项

(一)非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学生不能享受退役士兵国家教育资助政策。

(二)本次材料收集将作为发放退役士兵学生的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的重要依据。

  人:高浮萍

联系电话:82321933

    :jxj@cugb.edu.cn

 

 

                                   学生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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