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届毕业生第二批一次性求职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2-27 阅读:1681次
各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北京地区2025届毕业生第二批一次性求职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在毕业年度内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有求职或创业意愿的且尚未申领过求职创业补贴的我校毕业生(单位定向委培生除外)。
(一)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二)所在家庭为零就业家庭的;
(三)所在家庭为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的;
(四)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
(五)本人在毕业学年内(即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
(六)本人持有《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的。
同时符合以上多项条件的,按其中一项认定,不重复发放补贴;曾申领过北京地区一次性求职补贴(含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或其他省份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的的毕业生,进入下一阶段学习并再次毕业的,不再发放补贴。
二、补贴标准
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标准为1000元/人。
三、申请和发放程序
(一)学生申请
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坚持自愿申请、公开公正的原则,由各学院组织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申请。申请人需提供的材料包括:
《一次性求职补贴申报信息采集表》(附件1)。其中,申请人提供的银行账户应为以本人姓名在中国工商银行开立的账户(卡号需19位,非信用卡),并确保截至补贴发放之日账户有效。
我们将根据学生填报《一次性求职补贴申报信息采集表》中的“补贴类别”和信息库进行比对,比对成功的学生不用提供辅助材料,比对不成功的,我们将收取学生的辅助材料并进行上报。在《一次性求职补贴申报信息采集表》“补贴类别”中选择“零就业家庭”的学生,需提供《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申请认定表》。
(二)学院审核上报
各学院认真核对学生的信息,将核对好的表格及其他证明材料命名为“XXXX学院+一次性求职补贴”发至资助中心邮箱jxj@cugb.edu.cn。
(三)学校审核公示上报
学校将对申请人信息进行审核,并在校园内公示7天。材料审核无误且公示无异议的,通过系统上报至北京市人力社保局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
(四)补贴发放
北京市财政局将补贴资金直接支付到毕业生的个人银行账户。
四、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确保不遗不漏,按时完成本年度补贴申报的各个环节,设立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相应举报投诉,各学院要认真核查,对经查实虚报冒领求职创业补贴的毕业生,责令退回补贴资金,并将不良记录记入本人学籍档案。凡出具虚假证明,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的,对有关责任人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五、报送时间要求
各学院应认真填写《一次性求职补贴申报信息采集表》(附件1)于3月7日下班前发送至资助中心邮箱jxj@cugb.edu.cn。
联系电话:82321933
邮 箱:jxj@cugb.edu.cn
联 系 人:高浮萍 韩卓越
联系地址:综合办公楼310室
学生工作处
202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