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春季新发展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2-17 阅读:777次
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强对新发展党员的教育管理,切实提高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文件要求,现就2025年春季新发展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引导新入党同志不断增强政治认同、思想认同和情感认同;强化党章党规党纪教育,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教育引导新入党同志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二、培训对象
2024年9月至12月发展的预备党员。
三、培训时间
即日起至5月4日。
四、主要内容
各学院紧扣培训主题,创新培训方式,严格落实每名党员本学期参加集中学习培训不少于16学时(每学时45分钟,共计12小时)的要求,将党纪学习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推动《条例》入脑入心。
(一)个人主动学
坚持原原本本学《条例》,引导学员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借助多种学习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开展个人主动学培训环节,可选择线上“党纪党规知识竞赛”“读书交流会”等学习形式,进一步推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入脑入心,培养党员的学习自觉。
(二)支部组织学
通过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形式,开展丰富的教育培训活动,与红色“1+1”“主题党日活动优秀案例评选”等载体有机融合,引导新发展党员剖析典型案例、加强警示教育学习。
(三)党校集中学
学院党委或党总支组织开展不少于8学时的集中培训,充分发挥党校领学的重要作用。通过专题报告与讲座、系列微课,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修订解读和主要条款解读的课程内容,利用内外部红色教育资源,就近依托各类红色纪念馆、博物馆等,引导学生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党员干部警示教育等内容。
五、材料提交
请各学院结合本通知相关要求,认真设计梳理新发展党员教育培训开展情况,注意留存现场活动照片和党员心得感想。
1.于3月7日前,将培训通知(涵盖培训课程表、学员名单),命名为【xx学院2025年春新发展党员培训通知】发送至邮箱cugbxgc@126.com。
2.于5月18日前,将培训全程回顾新闻稿一篇(照片插入文档,每一培训课程图片不少于一张,原图另附并以活动名称命名)、优秀学员心得不少于三篇(以姓名+学号命名)等材料打包命名为【xx学院2025年春新发展党员培训总结材料】发送至cugbxgc@126.com。
联系人:刘一琳 武静
联系方式:82322124
联系邮箱:cugbxgc@126.com。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4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