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就业创业工作评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25          阅读:603

各学院: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学生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中地大京党发〔2022〕27号)及《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关于做好2024届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24〕5号)文件精神,现将2024年度就业创业工作评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及考评条件

(一)集体奖项

1. 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表彰对象:以学院为单位进行表彰,共表彰2个单位。采取学院自荐方式申报,考核指标为:

(1)学院高度重视就业工作,较好地完成当年度就业工作目标,积极组织开展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做好毕业生就业引导工作;

(2)主动挖掘就业市场资源,积极开展访企拓岗促就业专项行动,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针对2024届毕业生独立或联合其他学院举办不少于一场专场双选会;

(3)学院一次及当年度毕业生毕业去向落实率不低于学校平均落实率,学院困难群体毕业生毕业去向落实率不得低于学校平均落实率。

2. 就业工作先进教研室奖项

表彰对象:以学院教研室为单位进行表彰,共表彰2个单位。采取教研室申报与学院推荐相结合,考核指标为:

(1)教研室所负责相关专业2024届毕业生一次及年度毕业去向落实率须不低于学校平均落实率。

(2)教研室能够充分调动教研室教师全员参与就业,关心就业创业工作,并在就业指导服务、毕业生就业推荐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二)个人奖项

个人奖项采取个人申报与学院推荐相结合,具体奖项设置包括:

1. 学院就业工作优秀“一把手”

表彰对象:各学院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表彰不超过2人。考评条件

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关于就业创业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就业创业工作“一把手工程”,积极开展访企拓岗促就业专项行动,积极组织开展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建立规范、完善的就业创业工作机制,对学院就业创业工作给予充分的制度保障与条件保障,并具有示范带动作用。

2. 就业工作先进个人

表彰对象:各学院就业专、兼职工作人员以及教职员工,表彰不超过6人。考评条件

积极服务学校就业工作,积极推荐毕业生就业,在大学生职业规划、职规课程教学、就业市场建设、就业渠道拓展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在指导学生参加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取得优异成绩

3. 创业工作先进个人

表彰对象:各学院从事创新创业工作的专、兼人员,表彰不超过4人。

考评条件:

积极服务学校创业工作,在指导学生创业团队参加各类双创赛事中,取得突出成绩或在其他双创工作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二、材料报送

请以学院为单位在2025年12日(周四)前将《就业创业工作评优申报表》《2024年度就业创业工作评优申报汇总表》(见附件1、2)及支撑材料电子版发送至cugbjczx@163.com,纸质版材料签字盖章送至综合办公楼312。

就业创业工作考评体系详见附件3。

联系人:于琦   联系电话:010-82322607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41225

附件1:2024年度就业创业工作评优申报表.docx

附件2:2024年度就业创业工作评优申报汇总表.xlsx

附件3: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就业创业工作考评体系.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