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就业创业工作评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25 阅读:603次
各学院: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学生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中地大京党发〔2022〕27号)及《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关于做好2024届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24〕5号)文件精神,现将2024年度就业创业工作评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及考评条件
(一)集体奖项
1. 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表彰对象:以学院为单位进行表彰,共表彰2个单位。采取学院自荐方式申报,考核指标为:
(1)学院高度重视就业工作,较好地完成当年度就业工作目标,积极组织开展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做好毕业生就业引导工作;
(2)主动挖掘就业市场资源,积极开展访企拓岗促就业专项行动,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针对2024届毕业生独立或联合其他学院举办不少于一场专场双选会;
(3)学院一次及当年度毕业生毕业去向落实率不低于学校平均落实率,学院困难群体毕业生毕业去向落实率不得低于学校平均落实率。
2. 就业工作先进教研室奖项
表彰对象:以学院教研室为单位进行表彰,共表彰2个单位。采取教研室申报与学院推荐相结合,考核指标为:
(1)教研室所负责相关专业2024届毕业生一次及年度毕业去向落实率须不低于学校平均落实率。
(2)教研室能够充分调动教研室教师全员参与就业,关心就业创业工作,并在就业指导服务、毕业生就业推荐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二)个人奖项
个人奖项采取个人申报与学院推荐相结合,具体奖项设置包括:
1. 学院就业工作优秀“一把手”
表彰对象:各学院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表彰不超过2人。考评条件为:
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关于就业创业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就业创业工作“一把手工程”,积极开展访企拓岗促就业专项行动,积极组织开展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建立规范、完善的就业创业工作机制,对学院就业创业工作给予充分的制度保障与条件保障,并具有示范带动作用。
2. 就业工作先进个人
表彰对象:各学院就业专、兼职工作人员以及教职员工,表彰不超过6人。考评条件为:
积极服务学校就业工作,积极推荐毕业生就业,在大学生职业规划、职规课程教学、就业市场建设、就业渠道拓展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在指导学生参加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3. 创业工作先进个人
表彰对象:各学院从事创新创业工作的专、兼人员,表彰不超过4人。
考评条件:
积极服务学校创业工作,在指导学生创业团队参加各类双创赛事中,取得突出成绩或在其他双创工作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二、材料报送
请以学院为单位在2025年1月2日(周四)前将《就业创业工作评优申报表》《2024年度就业创业工作评优申报汇总表》(见附件1、2)及支撑材料电子版发送至cugbjczx@163.com,纸质版材料签字盖章送至综合办公楼312。
《就业创业工作考评体系》详见附件3。
联系人:于琦 联系电话:010-82322607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