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辅导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16 阅读:1435次
各学院: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教职工考核和师德考核等通知要求,现将2024年度辅导员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1.全体专兼职辅导员(中层干部除外)均参加年度考核;
2.受聘时间未满一年的,按照实际工作量进行考核;
3.校内外借调或休假中的辅导员均参加年度考核,无法现场述职的提供书面材料;
4.院聘兼职辅导员由学院负责考核,结果报学工部。
二、考核内容
(一)工作考核
辅导员工作考核以《中国地质大学(北京)辅导员考核指标体系》(附件1)为观测点,综合考察在岗履职情况和育人工作实绩。
(二)师德考核
教职工辅导员均在所属二级党组织参加师德考核,考核结果以学院为单位报学工部备案。
三、考核流程
(一)个人总结
1.填写考核表:辅导员全面总结年度思想政治表现与工作表现,教职工辅导员登录人事系统填写年度考核表,兼职辅导员填写《2024年度兼职辅导员考核表》(附件2)。
2.填写量化表:辅导员根据实际履职情况填写《履职量化赋分表》(附件3)和《发展评价赋分表》(附件4)进行自评分并附证明材料。
3.准备述职材料:辅导员制作述职PPT,重点汇报年度履职情况与代表性业绩,专职不超过5分钟、兼职不超过3分钟。
(二)学生评价
学院组织辅导员所带学生匿名填写《学生评价表》(附件5),测评总数不少于50人。
(三)学院审核
学院审核学生评价得分、辅导员履职量化和发展评价自评分数及证明材料,逐一签章后报送《辅导员考核汇总表》(附件6)和《学生评价汇总表》(附件7)。
(四)学工部考核
1.复核材料。学工部复核各学院报送的量化赋分表、考核汇总表及相关支撑材料。
2.专项会评。学工部组织各专项工作业务口围绕工作及时性、完成度等方面,综合评价辅导员年度工作情况。
3.现场述职。学工部统一组织辅导员分类分组PPT现场述职,邀请相关职能部门打分。
四、考核结果
1.辅导员工作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4个等次。其中,辅导员考核为优秀等次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参加考核人数的20%。
2.辅导员工作考核总评分按照学生评价占25%、履职量化占30%、专项会评占20%、发展评价占5%、现场述职占20%的权重计算。学工部将根据考核总评分,参考辅导员工作实际,综合考量确定考核等级。
五、考核结果运用
1.将师德师风考核作为辅导员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师德一票否决”。
2.辅导员在岗履职不满一年的,原则上不予考评为优秀等次。
3.年度考核结果将作为辅导员岗位补贴发放的重要依据,以及当年度学生工作先进个人评选的重要参考。
六、材料报送时间要求
12月20日(周五)17:00前,以学院为单位报送《年度考核表》《履职量化赋分表》《发展评价赋分表》《辅导员考核汇总表》和《学生评价汇总表》,电子版打包发至邮箱xgc@cugb.edu.cn,签章纸质版材料送至综合办公楼311。
12月23日(周一)11:00前,以学院为单位将述职汇报PPT打包发至邮箱xgc@cugb.edu.cn。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82323352
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4年12月16日
附件6-考核汇总表(内含校聘、院聘两个sheet).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