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相关信息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04 阅读:7459次
各学院:
为进一步精准化、规范化做好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的发放工作,根据《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中地大京发[2023]71号)规定,研究生在享受国家助学金之前需进行“无固定工资收入”信息填报审核。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填报对象
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2024级全日制研究生。
二、时间安排
(一)学生填报时间:即日起至9月20日17时。
(二)学院审核时间:即日起至9月25日17时。
三、工作要求
(一)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参照附件中所示流程,登录“北地学工”系统自行填报。
(二)各学院严格按照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文件的要求严格审核;未完成本次“无固定工资收入”填报审核的研究生,暂不发放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三)从11月份开始,每月1-10日,学生可在北地学工进行工资收入填报工作;错过当月助学金发放时间的,待完成填报审核后,视情况补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四)人事档案转入学校时间错过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发放时间的,按要求提供档案未到校期间的无固定工资收入证明,方可补发未转入档案期间的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无法提供相应证明的,自转入人事档案当月起享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不补发未转入人事档案期间的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五)之前已经申报过工资收入的学生,如若工资收入状态没有变化,无需填报;如若工资收入状态发生变化,请及时和学院提出纸质申请。
上述事宜,如有疑问可咨询学院学工组资助工作负责老师,或联系学生资助中心。
联 系 人:高浮萍
联系电话:010-82321933
电子邮箱:jxj@cugb.edu.cn
学生工作处
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