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翟裕生奖学金评选办法

发布时间:2024-03-22          阅读:2133

中地大京发〔2023〕2号

翟裕生先生是我国著名的地质学家、矿床学家和地质教育家。1999年当选中国科学院院士,曾担任中国地质学会副理事长、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校长、中国地质学史研究会会长、国际矿床成因协会矿田构造组主席、国际地质学史研究会理事、《地学前缘》主编等职。翟裕生先生从教七十年,为我国地质科学、教育事业做出了巨大贡献。为了使地质事业后继有人,促使年轻学子健康成长,翟裕生先生以师生共助方式集资74万元捐给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用于设立“翟裕生奖学金”。为做好此项奖学金的评定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对象

翟裕生奖学金评奖对象为我校政治品德好、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

二、奖励金额

翟裕生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每次评出优秀学生10名,其中本科生5名,研究生5名,每人一次性发放奖金30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

三、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和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关心时事政治。

(二)遵守宪法、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无违纪现象。

(三)本科生为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学生。

(四)学习努力、刻苦钻研、成绩优异,评选年度本科生学习成绩在本年级本专业排名前五名,发表专业学术论文优先考虑;研究生在所学专业、学科方面有创新成果,并且以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或获得国家发明专利。

四、评选程序

(一)为保证“翟裕生奖学金”评选等工作的正常进行,成立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翟裕生奖学金”评选委员会。由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主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任评选委员会主任,委员包括:党委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院、教务处等职能处室负责人,以及翟裕生院士的弟子代表。

(二)翟裕生奖学金的评奖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处)每年10月初组织实施。

(三)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翟裕生奖学金申请表》。

(四)学院根据学生申请情况进行民主评议择优推荐,每学院限推荐1-2名,并在本学院显著位置公示5天,无异议后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五)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审核学院上报材料,并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确定获奖学生,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报主管校领导审批,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六)获奖学生名单公布后,报送翟裕生院士备案。

五、其他

(一)“翟裕生奖学金”的发放按照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相关政策及本办法执行。

(二)翟裕生奖学金奖金以基金的年息为主,年息不足时,可动用本金。

(三)本办法自印发之起施行,《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翟裕生奖学金评选办法》(中地大京发2011〕35号)文件同时废止。

(四)本办法由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翟裕生奖学金”评选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