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新发展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04 阅读:215次
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对新发展党员的教育管理,切实提高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文件要求,现开展新发展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深入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引导新入党同志不断增强政治认同、思想认同和情感认同;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党性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等,努力建设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的党员队伍。
二、培训对象
2023年9月至12月发展的预备党员。
三、培训时间
即日起至5月10日。
四、主要内容
各学院紧扣党史学习教育主题,创新培训方式,严格落实每名党员本学期参加集中学习培训不少于16学时(每学时45分钟,共计12小时)的要求,采用“个人主动学”“支部组织学”“党校集中学”的方式,以“学党史 铭初心 践使命”为主题组织开展。
(一)个人主动学
为激发党员的学习热情,培养党员的学习自觉,各学院可借助学习强国、人民日报等学习平台开展个人主动自学培训环节,引导学员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引导学员强读强记,常学常新,理论学习走深走实。
(二)支部组织学
各支部依托每月的主题党日定期组织党员集中学习,通过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形式,开展丰富的教育培训活动。可选择性开展主题党课、读书交流会等活动,鼓励党员主动学习、积极思考。
(三)党校集中学
学院党委或党总支组织开展不少于8学时的集中培训,围绕“党史讲堂”“主题研讨”“红色观影”“志愿服务”等方面充分发挥党校领学的重要作用。利用好内外部红色教育资源,就近依托各类红色纪念馆、博物馆等,灵活运用讲授式、研讨式、模拟式、体验式等教学方法引导学生体验新时代的巨大变化,感悟新思想的实践伟力,自觉传承红色基因、革命薪火。
五、材料提交
请各学院结合本通知相关要求,认真设计梳理新发展党员教育培训开展情况,注意留存现场活动照片和党员心得感想。
1. 于3月29日18:00前,将培训通知(涵盖培训课程表、学员名单)发送至cugbxgc@126.com。
2. 于5月13日18:00前,将培训全程回顾新闻稿一篇(照片插入文档,每一培训课程图片不少于一张,原图另附并以活动名称命名)、优秀学员心得不少于三篇(以姓名+学号命名)等材料打包命名为“xx学院新发展党员培训材料”,发送至cugbxgc@126.com。
联系人:刘一琳 武静
联系方式:82322124
联系邮箱:cugbxgc@126.com。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