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茅台助学金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3-10-31 阅读:28次
中地大京发〔2024〕82号
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茅台集团”),总部位于贵州省北部风光旖旎的赤水河畔茅台镇。茅台集团以“打造国际一流企业、塑造世界一流品牌”为愿景,坚定不移走好以茅台美学为价值内涵的“五线”高质量发展道路,以“五匠”质量观呵护茅台生命之魂,以现代化管理机制体制加快推进世界一流企业建设。为助力中国地质大学(北京)贵州籍学生成才,促进贵州籍学生全面发展,茅台集团特在我校设立贵州籍学生成长基金。为做好中国地质大学(北京)贵州籍学生成长基金中“茅台助学金”的相关工作,特制定本评选办法。
一、资助对象
学校品学兼优的贵州籍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
二、资助名额和资助标准
茅台助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每次资助学生10人,资助金额4000元/人。
三、资助条件
(一)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学校,热爱所学专业,在思想、品德、作风等方面起到模范作用,综合素质优秀;
2.学习刻苦,成绩优异,科技创新能力强;
3.社会责任感强,具有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热心社会公益活动,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者优先;
4.积极进取,勇于创新、明礼诚信;
5.申请“茅台助学金”的学生,需在参评学年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6.同等条件下优秀学生优先。
(二)受助生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将终止资助
1.因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学业者;
2.违纪处分者;
3.弄虚作假者;
4.有其他重大品行问题。
四、资助程序
(一)茅台助学金的评选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处)每学年开学初组织实施。
(二)在全校公布受助名额及受助条件。由学生本人自愿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受助学生申请表》,由学生本人所在班级评议,经学院审核,将拟推荐名单在学院事务公告栏显著的位置公示3天。
(三)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对初选名单进行审核并公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对评选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向党委学生工作部(处)申请复议。公示期满无异议后评选结果立即生效,经北京中国地质大学教育基金会报送茅台集团备案。
五、其他事项
(一)受助生应在收到助学金后及时向捐赠者进行书面感谢反馈并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及志愿服务活动。
(二)本办法经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社会类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审议通过,自2024年10月11日起施行,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