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学费缓交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15 阅读:485次
各学院:
为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规范学费缓交办理流程,现启动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缓交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缓缴的范围
我校预科生、本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中家庭经济困难、无法如期缴纳学费的学生。
除以下三类学生外,其余学生均需提交缓缴申请:
(一)在2023-2024学年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包括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其他银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续贷;
(二)提交2023-2024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意向申请的学生;
(三)退役士兵学生。
二、时间安排
(一)学生填报时间:即日起至9月18日。
(二)学院审核时间:即日起至9月19日12时。
三、工作要求
(一)确有办理需求的学生可登录“北地学工系统-学生资助-助学金-缓缴学费”进行填报。
(二)学生申请学费缓缴前需申请并通过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未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或未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原则上不予办理学费缓缴。
(三)各学院应积极督促、帮助学生在申请学费缓缴同时主动通过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方式解决欠款。本年度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预计10月份启动。
上述事宜,如有疑问可咨询学院学工组资助工作负责老师,或联系学生资助中心。
联 系 人:高浮萍
联系电话:010-82321933
电子邮箱:jxj@cugb.edu.cn
学生工作处
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