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23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12          阅读:1440

各学院:

根据市教委、团市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意见》和《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为鼓励学生积极进取,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成才观,就做好2023届优秀毕业生推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范围及名额

评选项目分为校级优秀毕业生和北京市优秀毕业生。北京市优秀毕业生应在推选的校级优秀毕业生中产生。留学生、港澳台生、委培生、单位定向生不在评选优秀毕业生范围;非全日制非定向就业毕业生、地区定向生可参评。

各学院优秀毕业生名额见附件1。

二、评选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择优。

三、参评资格

申请参评北京市或校级优秀毕业生,须符合以下条件:

1.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2.热爱祖国,关心时事,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团结同学,具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和奉献精神,在校期间,思想、品德、学习、工作等各个方面都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有较强的诚信意识和良好的学术道德。

3.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良;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在校期间有重要发明创造或为学校、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毕业生,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评选。

4.参与优秀毕业生评选的同学,在校期间应至少获得一次校级以上(含校级)的“北地先锋十佳学生”、“北地自强之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等荣誉称号。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

6.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西部、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创业的毕业生,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评选。

7.在校期间受过处分、有不良信用记录行为的毕业生,不得参加评选。

四、申报流程

1.个人申报

2023届优秀毕业生评选申报工作采取线上申报,请参评同学登录北地学工-评奖评优模块,认真阅读填报须知后进行申报,填报后导出系统生成的《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3)和《北京地区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5),完成线上申报环节。

2.辅导员及学院审核

请认真就优秀毕业生申请资格、填报事项规范、先进事迹材料内容等进行重点审核,审核无误后完成系统提交,并提交纸质版汇总表。

五、评选程序

1.学院通知到所有毕业生,充分动员,学生本人申请,辅导员、班级评议,学院评审。

2.确定候选人名单,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天,征求意见。

3.请各学院于5月25日(周四)上午11:00前将《校级优秀毕业生推荐汇总表》(附件2)《北京市优秀毕业生推荐汇总表》(附件4)的纸质版交至综办305,电子版发送至cugbxgc@126.com,邮件主题为“学院名称+2023届优秀毕业生材料”。

本次采取线上报名、收取电子版材料开展评选工作,请各学院严格按照流程开展评选工作,确保评选流程符合标准。以上工作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实施,对于在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评选资格,并视情节轻重对相关个人和单位进行处理。

4.市级优秀毕业生评审材料将提交至北京市进行最终审核、确定并向社会公布,统一颁发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荣誉证书。

5.经公示无异议已经获得优秀毕业生称号的学生,离校前如出现不符合评选条件的情况,须撤销荣誉称号并收回荣誉证书。

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把评选推荐工作作为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抓手,加大宣传力度,激励广大学生积极进取。

 

联系人:陈怡同

电话:82322703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3年5月12日

 

附件1:2023届优秀毕业生名额分配表

附件2:校级优秀毕业生推荐汇总表(样表)

附件3: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优秀毕业生登记表(样表)

附件4:北京市优秀毕业生推荐汇总表(样表)

附件5:北京地区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