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移交2023届毕业生党员材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09 阅读:174次
各学院党委、党总支:
为规范、妥善做好2023届毕业生党员档案材料归档工作,确保党员档案顺利接转,请各学院专人负责毕业生党员档案材料整理移交工作,现就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移交程序及说明
1.各学院仔细核查每一位毕业生党员的档案材料,确保正式党员材料和离校前预备期未满的预备党员材料手续完备后移交。需要在离校前完成转正手续的,待后续通知按照程序完成相关手续后移交。
2.党员材料袋上务必标明学生学号,按照学号顺序排列(本科生在前、硕士生其次、博士生最后,本科生转专业学生在本科生所有材料的最后)。
3.各学院进行档案自查,确保材料完备后填写《毕业生党员材料移交登记表》(见附件1);需在离校前完成转正手续或接收预备党员手续、本批次不能移交的,填写《毕业前预备期满预备党员名单》(见附件2)。于5月16日上午10点前将附件1和附件2纸质版加盖学院党章交至党委学生工作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ugbxgc@126.com。
二、移交时间和地点
各学院于2023年5月16日至5月19日上午12点前将本单位正式党员和毕业前不涉及转正问题的预备党员材料移交至综办310室。毕业前涉及转正或因其他原因未能在5月19日前移交的,及时与党委学生工作部联系,一事一议妥善处理。
三、其他说明
1.学生党员材料将归入人事档案中,于2023年7月分批次寄出。人事档案派发地址由毕业生本人登录学校就业创业信息网站,在系统中填报并确认。档案寄出后不再接收各单位移交的毕业生党员材料,由此引起的后续事宜由各单位负责。
2.学院于6月5日前完成毕业生入党积极分子关系转接和材料移交工作。入党积极分子档案材料由学院党委、党总支自查,确认材料完备后,学院统一密封并加盖学院党章后交给学生本人,由毕业生积极分子本人将档案材料转交至接续培养单位党组织。学院移交档案材料时要做好记录,移交登记表妥善保管备查。
联系人:黄爽 李冬阳
联系方式:010-82222124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