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19          阅读:4604

各学院: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适应素质教育要求,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培养创新型人才,根据《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要求,凡我校入学满一年的本科生,每年都要进行综合素质测评。具体流程如下:

  (一)学校由主管校领导牵头,党委学生工作部(处)、教务处、团委主要负责人参与,党委学生工作部(处)负责具体组织工作。

  (二)各学院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学院负责人牵头,学工组、团委、学生党支部、学院办公室和教研室参与。以专业为单位,成立学院综合测评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由学院学工组负责组织。

(三)每名学生都应结合考评内容认真进行自我总结并在北地学工系统“评奖评优—综合测评”模块申请填写。各科学习成绩或学分绩点认定以教务处核实为准;根据《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本科生缓考管理办法(试行)》(中地大京教发[2021]73号)规定,若因缓考成绩未录入综合教务管理系统而对评优、排名等造成影响的,按自愿放弃处理。2022年10月1日前本学期缓考科目未出成绩的不计入综合测评成绩计算。奖惩附加分认定以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为准,如信息有误,学生可在辅导员审批前自行修改,确认无误后再重新提交。学生提交申请的截止时间为9月26日。

  (四)在学生自我申请的基础上由班级考评小组进行评分。由辅导员决定各班级测评人员(请填写附件《**班级综合测评小组人员名单》,以学院为单位于9月20日下午4点前发送至邮箱cugbsw@126.com),各班自行组成考评小组,同专业的各班考评小组统一考评标准、共同审批。考评小组一般由班委和团支委组成(5-10名成员),依据测评标准及实际情况为全班每名同学全面、科学、准确评分。

  (五)班级考评完成后由辅导员审核,审核通过后报学院综合测评工作领导小组。经学院综合测评工作领导小组核实后有效,如有异议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团委审核。

  (六)测评结果经学院综合测评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于10月10日前上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审查备案,经查无误的,即为每名学生该学年综合素质测评结果。

  

  联系人:努尔古丽

  办公地点:综合办公楼310

  联系电话:010-82322124

  电子邮箱:cugbsw@126.com  

 

学院各班级综合测评小组人员名单.xlsx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docx

 

 

学生工作处

2022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