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10          阅读:11

各学院: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为做好2022年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及时间安排通知如下:

1.做好续贷申请。请各学院组织在新学年有续贷需求的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www.csls.cdb.com.cn/),填写续贷声明,认真陈述总结一年来的思想、学习进步情况,提交续贷申请(续贷申请流程见附件1)。学院要确保续贷声明内容客观真实、积极向上,将填写续贷声明作为育人工作的有效手段。续贷申请工作6月10日前完成。

2.做好毕业确认。请各学院组织2022届贷款毕业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www.csls.cdb.com.cn/),进行毕业确认,认真填写就业单位相关信息,更新联系方式,了解“贷款和应还款”情况(毕业确认流程见附件2)。毕业确认工作6月10日前完成。

3.做好政策宣传,加强诚信教育。各学院要结合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月活动扎实开展“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依托学院公众号、专业和班级微信群、QQ群开展诚信教育,签订诚信还款承诺书等方式普及征信和金融知识,促使学生树立诚信观念,及时履行国家助学贷款还款义务。

4.积极促进贷款学生就业创业,减轻学生经济压力。各学院要通过学业帮助、心理引导、社会实践、勤工俭学、假期实习等途径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就业能力,提升还款能力。

5.建立贷款毕业生档案。各学院于6月15日前建立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诚信档案和通讯录,并告知贷款学生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呼叫中心电话为“95593”。关注其毕业去向,掌握最新联系方式,督促其定期登录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更新联系方式,查看还款计划,按时还本付息,并对违约还款毕业生进行催收。

6.做好新学年续贷工作。新学年借款学生入学报到后,应于3天内收缴《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并在正面右上空白处用签字笔写清学生姓名、学号、本学年学费、本学年住宿费和学生联系方式等5项信息,其中学费和住宿费金额由辅导员核实并签字确认,于正式开学1周内收齐全部借款学生受理证明后以学院为单位统一交到综合办公楼310室。 

 

联系人:高浮萍 王一丹

   话:82321933


附件1:续贷申请流程+在读证明.docx

附件2:毕业确认流程.docx

 

 

学生工作处

2022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