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度学生工作总结与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10 阅读:752次
各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21〕114号)《关于做好2021年师德考核工作的通知》(中地大京党教发〔2021〕10号)通知精神和《中国地质大学(北京)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办法》(中地大京党发〔2017〕101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班主任工作考核办法》(中地大京发〔2014〕12号)文件要求,现将2021年度学生工作总结与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工组工作总结
各学院学工组结合上级重要决策部署和《2021年学生工作要点》,全面梳理本年度学生工作,总结成绩、找出不足、反思改进,填写《2021年度学院学生工作总结表》(附件1),由二级党组织书记填写不少于100字的评价意见并签章后,报送至党委学生工作部。
二、辅导员、班主任考核
(一)考核对象
1.全体专兼职辅导员(中层干部除外)均参加辅导员年度考核。在校工作时间或上岗时间未满一年的,按照实际工作量进行总结和考核。校内外挂职、借调或正常休假的辅导员,也应参加所在单位的年度工作考核,考核形式由学院决定。
2.当前在岗的本科生班主任参加班主任年度考核,考核期限从本年度受聘为班主任的时间起算。
(二)考核内容
1.工作考核
辅导员年度考核从思想品德(德)、职业能力(能)、敬业精神(勤)、工作业绩(绩)、廉洁自律(廉)等五个方面,重点考察工作开展情况和实际工作成绩。
班主任年度考核由各学院参照《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班主任工作考核办法》(中地大京发〔2014〕12号)实施,考核结果报送党委学生工作部,考核资料由各学院留存。
2.师德考核
教师身份的辅导员和班主任(包括劳动合同制人员)均参加本单位师德考核,考核结果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备案。
(三)辅导员考核程序
1.个人总结。辅导员全面总结年度工作与成绩,教职工和劳动合同制人员登录人事系统填写年度考核表并导出,学生兼职填写《2021年度学生兼职辅导员考核表》(附件2)。
2.学生测评。从辅导员所带学生(或工作业务相关学生)中随机抽选不少于50人,匿名填写《中国地质大学(北京)辅导员考核测评表》(附件3),按公式计算辅导员年度考核的学生评价得分。
3.学院考核。以学工组为单位召开辅导员年度考核会议,党委学生工作部和二级党组织派代表参会。专兼职辅导员采取PPT汇报形式(5-10分钟)进行个人年度总结述职。学院结合辅导员日常表现、工作业绩和述职情况,按照《中国地质大学(北京)辅导员考核测评表》给出学院评价,并综合学生测评得分,形成学院考核意见。
4.党委学生工作部审核。党委学生工作部审核学院报送的辅导员考核材料,确定并公布年度考核结果。
三、时间安排及报送材料
1.12月20日下班前,交学工组工作总结电子版和盖章纸质版。
2.12月22日前召开各学院专兼职辅导员考核会议。根据党委学生工作部2021年度辅导员考核小组安排表(附件4),至少提前1天将会议时间地点报给联络员。
3.12月22日下班前,交专兼职辅导员的年度工作考核表(以“学院+姓名”格式命名)《辅导员考核汇总表》(附件5)《班主任考核汇总表》(附件6)的电子版和盖章纸质版。
4.以上所有材料均以学院为单位报送,电子版材料打包发至邮箱xgc@cugb.edu.cn,盖章纸质版材料送至综合办公楼311,联系人王冠利,电话82322690。
四、其他说明
1.年度考核称职的辅导员,一次性发放每月扣发的30%北京市辅导员岗位补贴;未参加年度考核或考核不称职者,不予发放,且考核不称职者不得继续从事辅导员工作。
2.保研辅导员参与所在单位的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相关考核表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存档,作为两年工作期结束后进行考核鉴定的重要参考。
3.学院学生工作总结和辅导员、班主任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当年度学生工作系列评优的重要参考。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