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本科新生班级中建立党员联络员工作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28          阅读:494

为做好本科新生的教育与管理工作,深入实施新生引航工程,增强党支部、学生党员与新生班级的指导和联络,突出政治引领,加强本科新生班级建设,现决定在本科新生班级中建立党员联络员工作制度。

一、工作目标

深入推进党团班一体化建设,着力提升本科新生政治素养,让班级建设凸显政治性,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在新生班集体中的辐射带动作用,切实做好基层党支部与新生班集体的联络工作,促进本科新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二、选拔与配备

1.党员联络员应经学生党支部拟定人选、学院党委审批并统筹分配后,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备案。

2.党员联络员应由正式党员担任,原则上每名联络员指导1个新生班级。

3.党员联络员原则上不随意调换,确保本科生班级四年均有党员联络员。党员联络员因毕业或其它原因需调换的,应经由学院党委审批并及时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备案,党员联络员间务必做好工作交接。

三、工作职责

1.掌握班级整体情况,包括班委会和团支部人员组成,班级人数、团员人数、递交入党申请书人数、推优入党情况及入党积极分子人数等基本信息。

2.向所联系的班级成员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及时传达有关学生党建与思政的工作内容和任务部署,指导所联系班级的团支部积极开展相关工作。

3.对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学生进行入党启蒙教育,指导各班级团支部做好推优工作,协助学院组织入党申请人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开展理论学习和参加党校培训,及时客观地向党支部及学院党委汇报以上工作情况。

4.协助整理所联系班级的入党申请人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相关信息资料,解答入党过程中相关问题,切实发挥好党团班协同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5.党员联络员应主动关心、帮助所联系的班级成员,尤其要针对学业困难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开展谈心谈话工作,并及时向党支部汇报相关情况。

6.定期向党支部和学院做整体工作汇报,对党员联络员工作和党团班一体化建设提出合理化建议。

四、工作考核

学院党委每学期开展党员联络员工作培训,每学期末进行工作考核,考核优秀的党员联络员,可作为当年度党员民主评议和学生评优的突出表现。考核不合格的党员联络员,应及时撤换并组织约谈,当年度民主评议党员不得评为优秀。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