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五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24 阅读:3次
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推动各地各高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大力选树新时代大学生先进榜样,充分展示高校大学生群体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在全社会营造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人民网、光明日报社教育部、《大学生》杂志、中国大学生在线决定组织开展第十五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时间
即日起至6月28日。
二、推荐对象
全体在校生
三、推荐条件
1.树立远大理想,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信心,增强“四个自信”,立志肩负起民族复兴的时代重任。
2.热爱伟大祖国,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相统一,立志听党话、跟党走,胸怀忧国忧民之心、爱国爱民之情,坚持奉献祖国、奉献人民。
3.勇于砥砺奋斗,具有勇于奋斗的精神状态、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有自强不息的进取精神、理性平和的心理素质,在攻坚克难中创造业绩、成长成才。
4.练就过硬本领,珍惜学习时光,心无旁骛求知问学,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努力掌握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努力提高人文素养,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实践、创新创业活动,在亲身参与中受教育、长才干。
5.锤炼品德修为。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善于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中汲取道德滋养,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思想,具有大爱大德大情怀。
6.所推荐人的事迹应主要集中在近三年(2017年起),结合近年来服务保障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等重大活动、投身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等重大斗争、参与脱贫攻坚等国家重大战略等方面情况,择优推选。
四、推选要求
1.各学院要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把控程序、遵守标准,切实履行好审核把关职责,确保推荐人选和推荐材料真实可靠。
2.每学院限推1人,需提交以下材料清单:
(1)第十五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信息汇总表电子版(附件1)。
(2)第十五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报名表电子版(附件2)。
该表为被推荐人的基础信息表。其中,个人简介要求简明扼要、事迹突出;所列荣誉须为近三年内荣誉。
(3)Word版人物事迹。
请严格按照规定的格式,以第三人称撰写事迹材料。事迹材料包括个人简历、事迹及所获荣誉等部分,事迹要真实,文字要规范,标题要凝练被推荐人的突出事迹。事迹材料要避免空洞无物,杜绝造假。标题设置为华文中宋加粗二号字,正文为仿宋三号字,行间距为28磅。
(4)被推荐人电子照片。
包括被推荐人正面免冠白底证件照1张(1寸2.5*3.5cm,413*295像素);其他能够反映其先进事迹和个人精神风貌的照片2张(像素不小于1024*768)。
(5)被推荐人视频。
要求紧扣人物事迹。同时,必须有“告白祖国”内容。立意鲜明、积极健康、富有感染力;画面清晰、曝光准确、镜头稳定;格式:MP4,时长不超过1分钟,大小20Mb以内,画面尽量以竖屏为主。
3.提交材料方式:
推荐材料请于6月28日上午9:00前,将电子版材料以学院为单位发至邮箱cugbxgc@163.com。
联系人:李倩雯
电 话:010-82322703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