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9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材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27 阅读:0次
各学院:
根据学生手册(2019年版)中《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实施细则》(2016年7月修订)的文件要求,做好我校2019年度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现将报送本次校园地贷款申请材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程序
(一)学生本人申请
1.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6周岁的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出具书面同意书);
(3)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4)学习刻苦,品德优良,能正常完成学业;
(5)因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的学费、住宿费;
(6)符合经办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2.申请学生需要在信息门户中提交申请,并提交以下纸质版材料:
(1)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1份,学院发放);
(2)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附表(1份,附件1);
(3)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证明表(1份,附件2);
(4)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1份,原件)
(5)借款人学生证复印件(1份)、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
(6)录取通知书或成绩单复印件(1份);
(7)家庭户口本复印件、父母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8)未成年人(截至12月26日未满18周岁)须提供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1份)。
上述各项材料填写具体要求见附件3。
(二)学院审核
各学院按照填写要求审核学生提交的各项纸质版材料,审核无误后制定最终的学院汇总表(附件4)。
注:由于本年度全部采取线下信息采集,请各学院务必采集准确,A3纸横版打印,签字盖章上报。
二、材料报送时间安排
各学院在10月16日(周三)上午12:00前将学生提交的各项材料连同学院汇总表一同交到综合办公楼310室,并将纸质版汇总表发到邮箱。
联系人:陈怡同老师、努尔古丽老师
电 话:82321933
邮 箱:jxj@cugb.edu.cn
学生工作处
2019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