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19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07          阅读:1

各学院:

  根据市教委、团市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意见》和《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为鼓励学生积极进取,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成才观,就做好2019届优秀毕业生推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范围及名额

  评选项目分为校级优秀毕业生和北京市优秀毕业生。校级优秀毕业生人数比例不得超过本学院应届毕业生总人数的8%,在推选校级优秀毕业生的基础上推选北京市优秀毕业生,且人数比例不得超过本学院应届毕业生总人数的5%。

  各学院优秀毕业生名额见附件1

  二、评选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择优。

  三、参评资格

  申请参评北京市或校级优秀毕业生,须符合以下条件:

  1、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2、热爱祖国,关心时事,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团结同学,具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和奉献精神,在校期间,思想、品德、学习、工作等各个方面都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有较强的诚信意识和良好的学术道德。

  3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良;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在校期间有重要发明创造或为学校、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毕业生,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评选。

  4、参与优秀毕业生评选的同学,在校期间应至少获得一次校级以上(含校级)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

  6、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西部、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创业的毕业生,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评选。

  7在校期间受过处分、有不良信用记录、有就业违约行为的毕业生,不得参加评选

  四、报送材料要求

  1、《校级优秀毕业生推荐汇总表》(附件2)(纸质盖章版及电子版)

  2、《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3)(纸质盖章版,请按汇总表顺序放置)及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校内奖励不需附复印件

  3、《北京市优秀毕业生推荐汇总表》(附件4)(纸质盖章版及电子版)

  4、《北京地区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5)(纸质盖章版,请按汇总表顺序放置)

  5、市级优秀毕业生个人生活照(上半身横版照片,本人占照片比例不得小于1/3)、先进事迹材料(电子版,每个文档以“学生姓名:文章题目”命名,例如“张三:大学,他这样走过”),按汇总表顺序放在文件夹中,文件夹名称统一为“XX学院2018届优秀毕业生先进事迹”)

  先进事迹材料要求:内容包括个人学习、社会工作情况、在校期间取得的成绩和奖励(要求:本科生写本科期间事迹,硕士生(非本硕连读)只写硕士期间奖项和科研成果,博士生(非硕博连读)只写博士期间奖项和科研成果),以及成长背后的故事。1000字以上,以通讯稿第三人称形式,要求生动、富有感染力。文章标题统一为黑体3号字,正文统一为宋体4号字,单倍行距。先进事迹将在评选后广泛宣传,请务必认真撰写。附件6

  五、评选程序

  1、学院通知到所有毕业生,充分动员,学生本人申请,辅导员、班级评议,学院评审。

  2、确定候选人名单,在学院范围内公示,征求意见。公示期间,组织候选人填写《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和《北京地区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并上网填写申报(申报方法详见《优秀毕业生网上申请指南》,见附件7)。

  3、各学院学工组网上审批候选人申请信息(审批方法详见《优秀毕业生网上审批指南》,见附件8)。

  4请各学院于5月17日(周五)上午11:00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党委学生工作部(综办308),电子版发送至bzh@cugb.edu.cn,邮件主题“学院+2019届优秀毕业生材料”。

  以上工作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实施,对于在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评选资格,并视情节轻重对相关个人和单位进行处理。

  

  

  联系人:薄振浩

  电话:82322945

 

 

 

附件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19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