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度学生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09 阅读:1次
各学院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关于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中地大京党发[2019]4号)的相关要求,现将开展学生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时间
2019年1月8日至2019年1月22日
二、工作要求
1.各二级党组织要严格按照文件内容执行,组织力量督查指导,结合指导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对党支部建设情况进行摸排分析,深入分类指导,推动基层党支部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2.本次民主评议党员的等次可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评为优秀的一般不超过本支部参评党员数的三分之一;党支部参评率应达到100%,党员参评率应达到95%以上,其中预备党员参加评议但不评等次,民主评议党员结果作为学生党员评奖评优的重要参考。
3.《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由各学院自行收齐留存。各学院填写《学生党员民主评议情况汇总表》并加盖公章(附件3),纸质版材料交至综合办公楼305,电子版材料于1月22日下午14点前发送至cugbxgc@163.com。
联系人:张兴东
联系方式:010-82322703
附件:
1.关于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19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