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青春榜样 携手成长”主题教育系列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13 阅读:5次
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国教育大会讲话精神,营造良好校园氛围,引导学生向榜样学习,积极传递正能量,真正做到爱国、励志、求真、力行,党委学生工作部定于12月开展“青春榜样 携手成长”主题教育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点赞榜样”宣传活动
(一)学校层面
1、学校定于12月下旬在体育馆举行2017-2018学年学生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表彰晚会,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2、学校将通过橱窗、电子屏、微信推送等形式宣传2017-2018学年学生先进个人、先进集体,各学院做好材料报送工作:
(1)地大十佳本科生、地大十佳研究生、地大自强之星、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标兵、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及各类标兵获奖个人每人提交一张个人横版正面半身生活照片,人物占照片比例不得小于1/3;十佳班集体、十佳学生宿舍、示范党支部、先锋党支部获奖集体提交一张包含所有班级(宿舍/支部)成员的集体照片,人物占照片比例不得小于1/2。个人和集体照片均不得小于2M。照片命名格式为“学院+奖项+姓名(班号、宿舍号、支部名称)”。(照片样板参照附件1、2)
(2)以上奖项获奖个人每人提交100-150字第三人称个人事迹简介,着重从获得奖项的经验做法和取得成绩进行提炼介绍;获奖集体由班委、宿舍成员、支委代表集体提交100-150字集体事迹简介,着重从集体建设、活动开展、取得成绩进行提炼介绍。统一填入附件3。
(3)请各学院于12月17日10:00前将电子版照片、附件3报送党委学生工作部,统一命名为“学院+评优宣传材料”,邮箱:1007165120@cugb.edu.cn。
(二)学院层面
各学院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可采取经验交流会、宣讲会、分享会、访谈会等形式,开展获奖学生优秀事迹宣传活动。也可通过微信推送、网站宣传等形式,对获奖学生优秀事迹进行线上宣传,用鲜活生动的事例、真实可信的事迹,教育引导学生弘扬正气,学习先进,成长成才。
请各学院于12月31日前将活动照片、新闻稿、网络宣传内容等电子版材料报送党委学生工作部,统一命名为“学院+评优宣传活动材料”,邮箱:1007165120@cugb.edu.cn。学院报送材料将作为学工系统评优的重要依据。
二、“榜样初心”分享活动
各学院从本学年先进个人中择优选取2名录制微视频。学生代表应在视频中结合自身实际经历,分享个人经验,讲述榜样故事,寄语青年学生。
要求:微视频总时长3分钟左右,形式自拟,各学院将制作完成的微视频在相关网络新媒体平台上进行宣传,并提交宣传链接。放入word中,word命名为“学院+榜样宣传链接”,于12月31日前连同评优宣传活动材料一并上报至党委学生工作部。
三、“青春榜样库”数据征集活动
完善地大“青春榜样”数据库,各学院汇总2017-2018学年地大十佳本科生、地大十佳研究生、地大自强之星、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标兵、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各类标兵、十佳班集体、十佳学生宿舍、示范党支部、先锋党支部相关信息,填入附件3。以学院为单位,连同电子版照片一并提交至指定邮箱,命名为“学院+榜样数据库”。
联系人:唐 旭 82323997
刘运铎 13395620605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18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