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2018-2019学年度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0-25          阅读:0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校园不良网贷风险警示教育及相关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18〕24号)文件精神,为教育引导广大学生增强警惕风险意识,提高防范能力,维护校园安全,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加强教育引导

  “3个1”稳步推进校园不良网贷教育常态化,培养学生理性消费、科学消费、自我保护等意识。各学院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校园不良网贷风险教育宣讲会并记录至班级手册;借助学院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至少推送1篇关于校园贷风险、防范等相关内容的图文、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扩大宣传教育范围,提高学生防范不良校园贷的意识,全校范围内开展1次“量入为出 拒绝网贷”歌谣征集赛(具体要求见附件1),《中国地质大学(北京)“量入为出 拒绝网贷”歌谣大赛汇总表》(附件2)

  2、建立排查机制

  各学院成立并上报以学工组长、辅导员、班主任、学生骨干为成员校园贷排查小组,密切关注学生异常消费行为,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的方式开展排查工作,每学期定期摸底排查学院内学生校园贷的情况,每个月不定期的摸排学生校园贷情况,并填写校园贷排查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及时发现已经参与到校园贷中的学生,与家长沟通共同进行引导,防止高风险的发生。

  3、建立应急处置机制

  建立有效的应急处置机制,对于已经真实发生的校园贷事件,特别是恶意勒索事件,及时向学校、公安部门等相关部门报告,会同学生家长及有关方面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做好学生的心理疏导工作。同时鼓励教职员工和学生对发现的不良校园贷线索进行举报,对未经学校批准在校内宣传推介、组织引导学生参与校园贷或利用学生身份证件办理不良校园贷的教职工或在校学生,将依规依纪严肃查处。

  4、做好学生帮扶工作

  学院加强对家庭困难学生的了解和帮扶工作,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避免这部分学生出现因经济拮据转而向不良校园贷平台贷款事件的发生。

  5、建立责任追究机制

  学校将对各学院开展校园贷教育、警示、排查、处置等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凡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将追究学院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6、请各学院于10月29日(周一)上午12:00前提交:

  (1)校园贷排查小组人员名单

  (2)《校园贷排查情况统计表》

        11月6日(周二)上午12:00前提交:

    (1)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落实情况报告

    (2)《“量入为出 拒绝网贷”歌谣征集大赛》参赛作品及汇总表                    

  

  联系人:陈怡同

  联系地址:综合办公楼310室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2018年10月25日

附件1:关于开展“量入为出 拒绝网贷”歌谣征集大赛的通知

附件2:中国地质大学(北京)“量入为出 拒绝网贷”歌谣大赛汇总表

附件3:校园贷排查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