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下半年发展学生党员督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21 阅读:0次
各学院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北京市教工委《北京高校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和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程序,确保发展党员质量,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现将2018年下半年发展学生党员督查工作布置如下:
一、督查组成员
组 长:沙淑清
副组长:王 琳
成 员:李倩雯 张兴东 伊 然 黄 爽 蒋婷婷
刘 凯 林梦圆 耿 然 郭梦迪 余 茹
阎 双 马雪原 张 艳 吴 涛 唐 旭
二、党委学生工作部督查职责
1.电话抽查。电话抽查对象为辅导员、学生党支部书记、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主要检查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现状和满意度,并定期反馈至所在学院。
2.资料抽查。依据《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发展党员工作手册》和发展学生党员工作实际情况进行抽查,主要检查材料的完善程度和规范性,定期通报材料检查相关情况。
三、督察组成员工作职责
1.综合考虑年级分布和本硕博组成制定督查计划。
2.从所负责督查学院抽取至少30%的学生党支部书记进行电话问询,并认真做好发展党员流程督查记录,学期末上交党委学生工作部备案;
3.按比例督查学生党支部的发展大会,学生党支部数在10个以内的学院,涉及到发展党员工作的党支部要全部督查;学生党支部10个至20个之间的学院,按全体党支部数量的50%进行督查;学生党支部20个以上的学院,按全体党支部数量的40%进行督查,并认真做好发展大会督查记录,学期末上交党委学生工作部备案;
4.认真记录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发展学生党员工作流程混乱、发展大会不规范、不严肃等情况,要及时上报党委学生工作部;
5.认真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学期末向党委学生工作部提交督查情况总结报告。
四、工作要求
各二级党组织要从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高度重视此次专项督查工作,开展自查自评自纠,对发展学生党员工作进行梳理和总结,按照抽查材料列表(附件1)准备材料,发现并解决问题,建立整改清单(附件2)。请各二级党组织于10月12日前完成抽查材料和整改清单准备工作,党委学生工作部将择期进行检查。
联 系 人:张兴东
联系方式:82322703 cugbxgc@163.com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18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