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7年我校第二批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批复结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28 阅读:0次
各学院:
我校去年12月份申报的2017届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已获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批复。我校第二批共有131名毕业生申报代偿,126名获得批准,代偿总金额2990400元。其中学费代偿106人,代偿金额2474500元;贷款代偿20人,代偿金额515900元。
请各学院通知申请代偿学生及就业单位批复结果,告知未获批准的同学按期归还国家助学贷款。对于离岗违约学生取消代偿资格,并将名单报学工处。由于目前资金未到位,申请贷款代偿的学生请继续还息。
具体代偿批复名单详见附件。
学生工作处
2018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