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28 阅读:0次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组织关系是党员对基层党组织的隶属关系,严肃、及时、妥善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是党的纪律的要求,也是党员意识和责任心的体现。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教党〔2017〕8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5〕3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毕业生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二级党组织要开展毕业生党员专题教育,为全体毕业生党员发放《致毕业生党员一封信》(见附件1),切实加强对毕业生党员离校前的教育和管理工作,要安排集中教育培训,指导毕业生党员按规定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增强毕业生党员对组织关系重要性的认识。
2.无特殊情况,毕业生党员不得将组织关系留存学校。
3.凡毕业生党员均由所在学院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在“党员E先锋”系统中发起组织关系转接,同时填写《2018年毕业生转移党组织关系汇总表》(见附件2),9月开学后将汇总表报备到党委学生工作部。
4.为避免暑假期间介绍信未及时流转、过期等情况发生,保证线上转接的有效性、有序性。针对继续在京内其他高校读研的毕业生,请各学院在学生毕业离校前做好目标党委及支部的信息登记,可在9月份开学后进行线上转接操作。同时要做好转入党员档案材料的审核把关,把问题管控在源头。
5.中科院各研究院所党员系统还未接入北京市党员系统,组织关系转接需开具纸质介绍信,抬头为“中国科学院大学党委”。
6.介绍信有效期可在系统中设定修改,最长为90天,其中市外转接一经学校审批通过,该党员信息即不在系统中,无法撤回,学生党员务必确认清楚对方单位抬头和目标组织名称。部分省份和地区要求先查档案再接收组织关系,可能会存在介绍信过期需重新开具的情况,各学院经核实无误,可重新开具纸质介绍信,其他因个人原因导致介绍信过期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妥善处理,尽量避免口袋党员、失联党员等情况发生。
7.《汇总表》中第一类、第三类和第四类组织关系转接无需打印纸质介绍信。第二类需从“党员E先锋”系统中打印纸质介绍信,各学院请在汇总表信息基本统计完毕后,按照第二类转出数量到综办305领取工委散页介绍信,用于打印。毕业生党员持纸质介绍信在有效期内到接收单位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各学院负责接收纸质介绍信回执。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18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