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辅导员开展深度辅导工作的要求

发布时间:2018-05-23          阅读:0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全国和北京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要求,依据《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43号)、《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教思政〔2014〕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北京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京教工〔2013〕26号)等文件要求,现对我校辅导员深度辅导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深刻理解深度辅导工作内涵

  深度辅导,就是在深入了解大学生实际情况的基础上,依据教育规律和大学生成长发展的需求,运用科学的知识和方法,有目的地对学生进行思想、学业情感、心理等方面的深层次辅导。

  二、贯彻落实深度辅导工作原则

  1、深度辅导主要形式是面对面的交流、谈话,其他交流方式作为辅助;

  2、深度辅导要覆盖全体学生,要求对每名学生每年开展至少一次有针对性的深度辅导,为每一位学生的健康成长成才提供良好服务和有力支持;

  3、深度辅导要有针对性、要贴近学生的实际需求,切实帮助解决学生成长成才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4、深度辅导应有工作记录,应认真填写辅导员深度辅导工作手册。

  各学院应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对学生的深度辅导工作,不断推进我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发展。

        附件:2018年上半年辅导员深度辅导工作检查结果反馈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2018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