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上半年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督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09 阅读:0次
各学院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北京市教工委《北京高校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和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程序,确保发展党员质量,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现将2018年上半年发展学生党员督查工作布置如下:
一、督查组成员
组 长:沙淑清
副组长:王 琳
成 员:李倩雯 伊 然 黄 爽 蒋婷婷 刘 凯
姜世琦 张盼盼 李 林 余 茹 阎 双
谢成良 张 艳 吴 涛 唐 旭 姜瀚哲
二、党委学生工作部督查职责
1、结合学院、年级等因素,抽取50%的学生党支部书记进行电话问询,做好检查记录,并定期反馈至所在学院。
2、抽查10%的入党积极分子材料,检查材料的完善程度和规范性,定期通报材料检查相关情况。
三、督察组成员工作职责
1、综合考虑年级分布和本硕博组成制定督查计划。
2、从所负责督查学院抽取至少30%的学生党支部书记进行电话问询,并认真做好发展党员流程督查记录,学期末上交党委学生工作部备案;
3、按比例督查学生党支部的发展大会,学生党支部数在10个以内的学院,涉及到发展党员工作的党支部要全部督查;学生党支部10个至20个之间的学院,按全体党支部数量的50%进行督查;学生党支部20个以上的学院,按全体党支部数量的40%进行督查,并认真做好发展大会督查记录,学期末上交党委学生工作部备案;
4、认真记录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发展学生党员工作流程混乱、发展大会不规范、不严肃等情况,要及时上报党委学生工作部;
5、认真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学期末向党委学生工作部提交督查情况总结报告。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18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