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优秀师生在《中国青年报》报道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20          阅读:0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十九大报告提出的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榜样的模范带动作用,在师生中形成立场坚定,对党拥护,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市委教工委与《中国青年报》于2018年合作推出首都高校优秀辅导员、优秀大学生事迹宣传,请各学院梳理汇总本学院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秀人物典型推荐标准

  1.优秀大学生事迹:在个人品德修养、科技创新、专业学习、体育美育、社会实践等某一方面表现突出,取得一定成绩并有具体案例可作为支撑的在校大学生。

  2.优秀辅导员事迹: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热爱辅导员工作,有强烈的敬业奉献精神,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较强的工作能力。在开展学生教育、管理与服务工作的过程中能善于总结工作规律和进行科学研究,形成了比较好的工作经验,有具体案例可作为支撑的高校辅导员。

  二、提交材料要求

  1.被推荐人需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其事迹材料在校级或校级以上媒体进行过宣传报道。

  2.推荐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推荐表(见附件)。事迹内容要求用具体事例说话,不要单纯罗列获得的荣誉,格调积极向上,语言质朴流畅。

  (2)被推荐人免冠1寸照1张,生活照2张。

  (3)推荐人的相关媒体报道截图(含校园网或官方微信报道)。

  三、提交材料方式

  请各学院于3月27日(周二)下午5点前提交先进人物事迹材料电子版至邮箱lqwsdjb@yeah.net。邮件命名格式为:学院名+姓名+优秀人物事迹。

  

 

  联系人:李倩雯,82322703

  

  附件:优秀人物事迹材料申报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18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