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北京市残疾人大学生“凌盛阳光天使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17 阅读:0次
各学院:
为进一步鼓励北京市残疾人大学生克服困难完成学业,积极参与社会实践、从事爱心公益事业,树立乐观积极、阳光向上的生活态度,北京市于2016年设立了北京市残疾人大学生“凌盛阳光天使奖学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持有二代残疾人证的京籍残疾在校大学生,含本专科生及研究生,可申请该奖学金。
二、奖励标准
奖励标准为每人2000元。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积极进取、努力学习,克服身体残疾造成的困难,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
5.热心公益事业、参与公益活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突出,乐于助人、善于合作,积极传递社会正能量。
四、报送要求
1.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北京市残疾人大学生“凌盛阳光天使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同时另附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
2.提交学院审核,将拟推荐名单在学院事务公告栏的显著位置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填写《北京市残疾人大学生“凌盛阳光天使奖学金”评选活动学校初评结果登记表》(见附件2)于11月22日前将推荐材料报学生工作处,包括:
(1)《北京市残疾人大学生“凌盛阳光天使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均须粘贴申请人近期彩色1寸证件照);
(2)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两份;
(3)申请人二代残疾人证复印件两份。
2.学生工作处对初选名单进行审核后报北京市残疾人大学生“凌盛阳光天使奖学金”委员会,北京市残疾人大学生“凌盛阳光天使奖学金”委员会最终评选出获奖学生后告知学校。
联系人:陈怡同
联系电话:82321933
学生工作处
2017年11月17日
附件1: 2017年度北京市残疾人大学生“凌盛阳光天使奖学金”申请表